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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14家寿险公司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8家上半年亏损

    证券日报 2017-07-27 07:42

    截至昨日,已有14家寿险公司在中保协官网披露了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显示,这14家险企中,有8家险企上半年净利润亏损,个别险企称公司面临“流动性枯竭危境”。

    从这14家险企的偿付能力来看,有2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分别为中法人寿、新光海航人寿;有6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200%;有1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逼近监管线。

    普华永道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偿二代监管环境下,保险机构不应只关注眼前的监管评估结果,或者机构间纯粹进行分数的比较,而应该从实质上关注风险管理的影响和价值。

    14家寿险企业有8家亏损

    中保协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昨日,国联人寿、光大永明人寿、中英人寿、中荷人寿、弘康人寿、国华人寿、新光海航人寿、中法人寿、华贵人寿、农银人寿、幸福人寿、交银康联、信诚人寿、工银安盛等14家寿险公司披露了偿付能力报告。

    其中,华贵人寿、国联人寿、光大永明人寿、信诚人寿、交银康联、工银安盛这6家险企的综合偿付能力均大于等于200%;中英人寿、中荷人寿、弘康人寿、幸福人寿、农银人寿、国华人寿这6家险企的综合偿付能力介于100%到200%之间;新光海航人寿与中法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

    从偿付能力披露的净利润数据来看,14家险企中有8家寿险公司上半年净利亏损,合计亏损6.25亿元;6家盈利。

    值得一提是,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二季度末国华人寿的净利润为105098万元,较一季度末的23480万元大幅增长。但国华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与核心偿付能力二季度末较一季度末均出现下滑,二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8.5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9.06%。

    引人注意的是,在偿付能力报告中,多家险企提到了流动性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例如,弘康人寿表示,2017 年二季度针对重点风险已有流程进行了优化。公司流动性指标表现良好,未来一段时间发生风险的概率较低。对于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为:一是加强流动性监测;二是回购业务操作;三是必要时采取出售资产的方式。

    光大永明人寿也提到,基本情景下,公司预测 2017年至2019 年的净现金流为正。整体来看,公司未来不存在净现金缺口。而在压力情境下,存在部分时间段净现金为负的情况。若出现现金流缺口,公司可先使用存量现金和易变现资产来缓解流动性压力。

    根据普华永道6月6日发布的《2017保险公司偿二代二支柱暨风险管理调查报告》显示, 2017年行业对 SARMRA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得分预期更为谨慎,107家受访机构的平均预期得分为78.58,较2016年平均预期78.61分甚至略有下降。

    两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

    值得一提的是,中法人寿与新光海航人寿的偿付能力再次不达标。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中法人寿二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843.06%,而中法人寿一季度末这两项指标均为-277.08%,中法人寿偿付能力再次下滑。 业绩方面,二季度末中法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仅为16.5万元,净利润为-2040万元,净资产为-4673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D级。

    中法人寿表示,2016年9月末以来,由于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暂停了新业务开展,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支出需求仅依靠存量投资资产的赎回变现及股东借款进行支持,公司流动性风险日益凸显。“长期来看,若新业务持续停滞,无新业务现金流入的情况下,公司面临流动性枯竭危境。”

    “公司目前正全力推动增资扩股工作,以期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中法人寿提到,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流动性风险》,通过净现金流、综合流动比率、流动性覆盖率等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现金流压力测试及其他量化和非量化信息评估公司流动性风险,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体系。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中法人寿有三大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北京人济九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各持股25%。

    4月14日,中法人寿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披露了增资信息。公告显示,中法人寿将增资13亿元,将注册资本金提高至15亿元,原股东鸿商集团、人济九鼎参与增资,并引入新的投资股东。而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目前中法人寿股东仍为上述三家。

    与中法人寿类似,新光海航人寿也面临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新光海航人寿二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393.56%。新光海航人寿预计今年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443.79%。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末这两项指标分别为-205.2%,今年以来新光海航人寿的偿付能力持续下滑。

    从保费收入来看,二季度末,新光海航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为2586.79万元,净利润为-2094.99万元,净资产为-16945.33万元,综合退保率为1.36%,综合投资收益率为1.64%,营销员脱落率高达62.59%。

    新光海航人寿表示,公司二季度末的实际资本为-2.49亿元,较季度初的-1.15亿元下降了1.34亿元。根据去年年末外部审计意见,对负债评估假设中维持费用假设进行调整,导致负债上升,从而实际资本降低。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由于公司资本金不足,已经暂停开展新业务,加剧了公司亏损,实际资本逐步走低。

    针对公司偿付能力持续不达标的问题,新光海航人寿提到,公司管理层已经多次向监管机构进行汇报,同时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缓解偿付能力不足的相关风险。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协助推动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今年二季度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磋商,并决议聘任四位高级管理人员,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目前公司已经向保监会报送拟聘任高管人员的资格申请,待监管审批。二是公司对现有产品进行再保险安排,通过再保险,降低对最低资本的要求,增加实际资本。三是采取了高现金比例、低权益类投资的投资策略,确保公司资产稳健及流动性。四是采取费用管控,减少营销费用及其他开销,并暂缓执行非紧急、必要的重大资本支出计划。五是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

    证券日报记者 苏向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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