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美国大米对华贸易尚不能开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7月26日发表谈话指出,美国大米输华贸易需完成三个步骤方能进行,目前只完成第一步,还不能开展。经过中美双方多轮磋商,7月19日首轮中美全面经济对话在华盛顿举行期间,中国质检总局与美国农业部代表签署了《关于美国输华大米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这是第一步法律步骤。美国大米对华开展贸易还要完成以下法律步骤:一是美国大米生产加工企业有意对华出口大米的,需经美国政府注册并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推荐。经质检总局认可的企业,可对华出口大米。二是为防止有害生物传入,美方需对获得资格的企业生产的输华大米进行熏蒸,熏蒸药物、方法等技术条件需经中方专家评估、确认。(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