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查道坤 每经编辑 姚治宇
每经记者 查道坤 每经编辑 姚治宇
7月22日,深陷股权争夺战的荃银高科(300087,SZ)发布公告称,其拟作价2.88亿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同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路农业)100%股权,另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52亿元支付交易对价,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这并不是荃银高科第一次打算收购同路农业。2015年11月,荃银高科就拟收购同路农业,但是在2016年5月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该收购方案遭到“中植系”股东否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相比前一次收购,同路农业2017年的业绩承诺下降了400万元,其估值约增加两成。
拟再次收购同路农业
停牌两个月后,7月22日,荃银高科披露了收购草案。根据公告显示,此次荃银高科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同路农业100%的股权。其中,股份支付对价占总对价的60%,现金支付对价占总对价的40%,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12520万元,用于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及本次重组相关费用。
公开资料显示,同路农业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亿元,是农业部颁发全国经营许可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主要产品为杂交玉米种子和杂交油菜种子,目前主要经营5个玉米品种和3个油菜品种。
财务数据显示,同路农业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一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411.27万元、8752.72万元和2140.36万元;净利润为1325.53万元、1211.58万元和285.47万元。
对于此次收购,荃银高科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将涵盖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杂交油菜,兼顾发展花生、小麦等农作物种子。这将提升上市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改善收入结构,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事实上,这已经是荃银高科第二次重组同路农业,此前一次重组被“中植系”股东否决。2015年11月,荃银高科就发出公告意在收购同路农业60%的股权。不过,该重组议案在随后的董事会上遭到公司副董事长、研发领域核心人物陈金节投弃权票,后在股东大会上遭中新融泽(“中植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投反对票,最终因未获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重组方案也因此终止。
对此,“中植系”方面曾表示,其并非反对收购资产,但荃银高科对收购标的尽职调查不够充分,收购标的估值偏高,现金支付比例偏高,业绩承诺难兑现。
评估增值率为154.12%
在此次交易中,同路农业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88亿元,相较母公司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1.75亿元,增值率为154.12%。
同时,根据业绩承诺,同路农业2017年至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2400万元和32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上次收购承诺2017年净利润2000万元,同路农业2017年承诺净利润降低了400万元。并且,此次收购同路农业的估值2.88亿元,则较2015年的2.4亿元估值大约增加两成。
此外,相比此前1.44亿元收购60%的股权,此次荃银高科则用2.88亿元,收购同路农业100%的股权。
对此,荃银高科相关知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道,“上一次‘中植系’反对收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业绩承诺难以兑现,所以此次在2017年业绩承诺方面下降了400万元,目的是想获得‘中植系’股东的通过。”
不过,第二次重组能否成功,目前来看依然不容乐观。荃银高科的股权争夺仍在进行。7月5日,荃银高科诉“中植系”三公司:中新融泽、中新融鑫、中新睿银,增持股份一案在安徽省高院一审开庭审理。在庭审中,荃银高科方面认为,“中植系”方面在去年2月的增持未及时披露,违反《证券法》第86条确定的“大额持股披露规则”和“慢走规则”要求,损害其知情权以及基于知情权而衍生的采取相应应对措施的权利。由此,荃银高科要求确认“中植系”三被告越线增持的股份的民事行为无效,更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承担本案的诉讼等相关费用。“中植系”方面则称,荃银高科作为诉讼主体并不适合,中植系三公司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对应的是股票持有者,起诉应由这些持有者开展。
根据荃银高科公告,目前该案件尚没有结果,与“中植系”股东尚未能达成一致。对此,国元证券分析师郭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双方分歧意见较大,从此前庭审的情况来看,达成一致结果的可能不大,所以第二次收购同路农业,最终还需要‘中植系’股东的认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业绩承诺下调了400万元,但是同路农业估值增加了。”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