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吴泽鹏
每经记者 吴泽鹏 每经编辑 宋思艰
接连曝出票据到期无法兑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事件,数月来,*ST中富(000659.SZ)深陷泥潭。
7月18日晚,*ST中富公告披露的另一则消息,也足以让投资者“提心吊胆”——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捷安德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执行通知书》。
根据公告,因债务纠纷,江苏银行深圳分行请求福田法院准许拍卖、变卖捷安德公司名下*ST中富合计约1.46亿股股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的申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后因捷安德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江苏银行深圳分行于6月5日向法院申请对捷安德公司强制执行,对于此申请,目前,福田区人民法院也已立案受理。
资料显示,作为*ST中富控股股东,捷安德公司现持有*ST中富1.46亿股股份,占*ST中富股份总数的11.39%。*ST中富在公告中表示,若这部分股份被全部拍卖、变卖,则捷安德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变更的风险。
事实上,根据*ST中富的公告,捷安德公司两次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质押其持有的*ST中富股份。
首次质押发生在2014年6月,江苏银行深圳分行与捷安德公司签订《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向后者提供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2.3亿元,后者则将其持有的*ST中富1.46亿股质押给江苏银行深圳分行进行质押担保。
此外,2015年2月,捷安德公司与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将其持有的*ST中富5647.32万股质押给江苏银行深圳分行,为深圳市奥锐联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联盛)2亿元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到期后,奥锐联盛、捷安德公司均未归还借款,已逾期。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认为捷安德公司涉及多宗诉讼,且质押股权已经被司法冻结,危及其利益,请求拍卖、变卖捷安德公司质押给其的*ST中富股份,所得借款优先偿还江苏银行深圳分行借款本金2.3亿元及利息、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关于此事项进展情况,*ST中富称,收到上述资料后即向控股股东发函询问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待收到复函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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