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出让期限由50年缩减至20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将缩减工业用地出让期限,将国家规定的最高50年,变为原则上不超过20年。此外,广东还规定,对于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使用土地的,设置了“2+3”的五年基建、投产租赁期和N年的出让年期,每一个使用期内均需通过验收评估后方可进入下一个使用期。(新华社)
【广东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出让期限由50年缩减至20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将缩减工业用地出让期限,将国家规定的最高50年,变为原则上不超过20年。此外,广东还规定,对于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使用土地的,设置了“2+3”的五年基建、投产租赁期和N年的出让年期,每一个使用期内均需通过验收评估后方可进入下一个使用期。(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