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出席“中国私募行业百人论坛”系列活动第二期——“创业投资及早期投资百人论坛”。洪磊会长在致辞时表示,早期投资和创业投资从源头开始推动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与并购投资、证券投资共同构成全周期资本形成链条,是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基金业协会将加强专项服务,全力推动早期、创投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创业和实体经济。
以下为致辞原文:
尊敬的刘庆生常委、王强区长、靳海涛主席、徐小平主席,创业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和早期投资专业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中国私募行业百人论坛”系列活动第二期——“创业投资及早期投资百人论坛”顺利召开。我谨代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对承办机构的辛勤付出和深圳市金融办、南山区政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长期以来对私募行业的关心与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尤其是2016年以来,宏观经济稳中现优,“双创”进程深入推进,财税金融政策不断优化,早期投资、创业投资迎来了又一个“春天的故事”。一大批创新型、科技型“明星”企业在早期投资、创业投资的支持下迅速成长,行业人才素质、专业化水平、社会影响力与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价值突显。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在协会登记的创业投资管理人989家,已备案创业投资基金2966只,实缴规模4911.41亿元,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数量与规模较2015年末分别增长100%、107%。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IPO常态化为创投基金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2016年1月~2017年3月,在协会备案的创投基金退出项目953个,退出本金93.16亿元,实际退出金额245.22亿元,平均投资期限38.5个月,平均回报率163%。
2014年以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14年2月7日~12月22日的类牌照管理阶段,由于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发放了带有“金融机构”字样的登记证书,形式上带有行政许可色彩,部分机构借此非法增信,个别机构甚至以私募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第二个阶段是2014年12月22日~2016年2月5日的全口径登记备案阶段,无门槛的登记备案吸引了大量背景各异、主业模糊或没有明确展业目标的机构和个人申请登记,行业机构数量呈爆发式增长,导致行业良莠不分,甚至兴起“倒壳”之风;第三个阶段是2016年2月5日至今的注册式规范发展阶段,以201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即“二五公告”)为标志,启动已登记机构清理工作,加快推进“7+2”自律规则体系建设,从登记备案源头开始,全面规范展业秩序和信用环境,依靠市场化、法治化走规范发展之路。
“二五公告”实施后,先后近1.3万家无展业意愿的私募机构登记信息被注销,但从产品数量和管理规模上看,行业发展热情并未受到影响,优胜劣汰效果显著,行业环境得到净化,社会形象得到提升。回顾这段发展历程,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了行业自律管理的内涵,坚定了走现代行业治理之路的信心。
信用是一切金融服务的基础。基金业协会致力于推动私募行业建立市场化信用机制,摆脱对行政许可和政府增信的依赖。依托“7+2”自律规则体系,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将具有自主的信用记录与公信机制,基础是信用制衡三重博弈——一是在登记备案环节,以法律意见书为载体,私募基金管理人与中介机构的相互博弈;二是在基金募集环节,以基金合同为载体,管理人与投资者的相互博弈;三是在投资运作环节,以信息披露为载体,资本市场买方与卖方的相互博弈。基金业协会的工作重点就是提供透明的登记备案标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有效的事中事后监测处罚,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秩序和博弈环境,让市场主体行为真正回归市场,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关注的焦点从监管部门回到自身信用声誉、客户利益和实体经济需求。
早期投资和创业投资从源头开始推动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与并购投资、证券投资共同构成全周期资本形成链条,是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基金业协会一直高度重视早期、创投基金的发展,在提供差异化管理与服务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我们也注意到,社会对早期、创业投资还有很多认识上的误区与偏见,一些政策还没有充分照顾到早期、创业投资的内在特征与发展需求。未来,基金业协会将加强专项服务,全力推动早期、创投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创业和实体经济。协会已经成立了私募基金服务部,随着人员逐步到位,各项服务工作将渐次展开。
一是发挥专业委员会行业治理价值,树立行业规范发展新形象。早期投资专业委员会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是最新成立的两个专业委员会,委员里大伽云集,代表了我国早期投资和创业投资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寄希望于两个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智库的作用,持续研究行业自治和专业化发展相关问题。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内外部专业论坛等机会,积极开展媒体交流,传播早期、创投行业的价值观,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参与早期、创业投资,树立行业规范发展新形象。
二是在登记备案中全面落实《基金法》要求,推动“三类股东”问题妥善解决。关于“三类股东”问题,协会已经积极反映,提出了解决思路,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已经在个案上取得成功突破。应当认识到,IPO要对公众投资者负责,对拟上市公司股权清晰、稳定性有严格要求。由于私募产品接受规范监管的时间较短,各类私募产品真实形态复杂,明股实债、变相融资问题,层层嵌套、持有人权利不清问题,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职责错位问题等多有出现,如果违背《基金法》的诸多做法得不到规范,自然也很难享有《基金法》提供的支持和保护。基金业协会将从登记备案开始,严格按《基金法》要求规范私募基金运作管理,保证机构产品信息规范透明、真实有效,在此基础上推动“三类股东”问题妥善解决。
三是引导行业专业化管理,以“大数据”服务落实行业优惠政策。协会将依托“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在机构、产品、人员层面完成数据勾稽校验,为各项优惠政策落地提供身份认证、信息校验和汇总分析服务,积极推动创投企业与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等行业优惠政策顺利落地,打通私募产品发行上市条件,配合国有创投机构与创投引导基金享受国有股转持豁免。减持新规和创投企业、天使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很多私募机构到协会申请把登记身份由股权改为创投。在这里,我代表协会承诺,协会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认定标准,做好身份认证服务,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以最低的成本享受相关政策,改名与否意义不大,请大家安心经营,把精力放到自己的主业上。
四是加强资源对接与政策沟通,营造行业发展有利环境。针对早期和创业投资现实需求,积极搭建以“私享汇”为代表的业界合作与资源汇聚平台,加强与各类行业协会的对接协作,推动行业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热点领域,抓住国内外战略性投资机遇。发挥专业委员会和天使投资联席会的平台作用,促进早期、创业投资的信息沟通、资金项目对接和政策衔接。针对基金税收制度等行业重大基础性问题,深入研究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积极参与政策研讨制定,努力增进各方交流理解,坚定推动相关政策走向符合基金行业特征规律和发展诉求。
五是优化从业人员管理与培训,持续提升行业专业化素养。应行业发展要求,协会及时组织编写了《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要点与法律法规汇编》,单独增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科目。针对业界信誉良好、从业经历丰富、专业背景突出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高管人员,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基金从业资格认定取得方式。
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经举办8场全国统一考试、13场预约考试,12次周考,9批次资格双认定工作。先后有45.12万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中,通过考试方式取得的43.83万人,通过科目一加资格认定方式取得的1.26万人,通过双认定方式取得的247人。已登记私募高级管理人员73425人,已有73147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中通过考试方式取得的60253人,通过科目一加资格认定以及双认定方式取得资格的12894人。为行业提供主题丰富、贴近实际的后续职业培训,面向早期、创投机构人员举办21场专题培训会,及时就行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宣讲答疑。未来,协会将不断完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与职业培训内容体系,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素养。
六是完善市场化信用机制,以社会公信保障行业基业长青。借助统一的信息报送标准,建立“募、投、管、退”完整信息积累,进而建立机构、产品、人员等多维主体的信用、业绩档案,通过社会公示,实现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并举,建设行业社会公信。近期,协会正在积极研究私募证券类会员机构经营的稳定性、专业性、合规性、信披度等4类12项指标,探索私募会员机构积累个体信用的标准,将其逐步推广到整个行业,全面落实信用档案与信用管理,以社会公信推动基业长青。
各位委员、各位同仁,私募基金是我国资产管理领域唯一不设行政许可、没有牌照管理、依靠行业自治建立规则声誉的行业,我们要共同珍视发展良机,通过自身信用建设和全行业公信力建设,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走出一条符合行业共同利益的现代治理之路,赢得行业的未来!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很多领域已经走到发展的“无人区”,跟随战略不再适用。鼓励早期、创投形成创新资本,探索创新发展新路径,是成功走过“无人区”的必然选择,这需要有远见的顶层设计,尤其是适合创新资本形成的税制安排。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高地,也是创新之城,成长出华为、腾讯等一大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我相信,深圳凭借其先进的制度和市场优势,一定能成为早期、创业投资的热土,继续引领中国创新发展新时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