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随之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开始实施。
记者采访发现,多数公募基金公司都能根据《办法》和《指引》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不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遇到一些短期困难。总体来说,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办法》和《指引》的实施将促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全方位落实
根据《指引》,普通投资者按照风险承受能力由低到高至少分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五种类型;基金产品按风险从低到高划分为R1、R2、R3、R4、R5五个等级,普通投资者与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要相匹配。
记者采访发现,在新规正式实施之后,多数公募基金公司根据《办法》和《指引》的相关要求,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公司为落实投资者适当性新规,从流程管理、人员配备、学习培训、投教产品宣传等角度进行了全方位的准备。”嘉实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更细化的流程,如投资者转化申请与审查流程、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特别提示流程等;相关部门还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落实;此外,法律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培训,详细介绍新规主要要求及落实工作要点。
北信瑞丰基金直销业务负责人称,根据新规要求,该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包括更换并升级系统、修改制度及流程;对客户进行更仔细的调查,客户购买与自己风险不匹配的产品时,要进行固定的双录流程。
在投资者教育方面,记者发现,不少公募基金公司通过官网向投资者充分介绍了相关文件,包括《办法》和《指引》的原文、实施时间及主要内容等,并计划后续继续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鼓励投资者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仍有问题待解
新规的实施无疑将促进公募基金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告诉记者,这一新举措的本质就是让合适的投资者买到合适的产品。他说,“过去市场上有些地方存在不对称,部分投资者买到了自己并不是很了解的产品。比如2015年不少购买分级基金的投资者出现较大亏损,就是因为存在不对称的问题。因此,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保护投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
嘉实基金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新规把普通投资者与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相匹配,有利于充分揭示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将合适的产品推荐给合适的投资人。对购买错配产品的投资者,销售机构将进行多次的不匹配告知、警示,有利于避免销售中的风险揭示不到位或者误导性销售行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
不过,基金公司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碰到一些困难。例如,有公募基金公司反映,对于销售机构来说,需要引导所有的存量客户补充信息、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否则无法向其销售或者推介产品,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另有公募基金公司反映,部分购买基金定投产品的投资者,其风险承受能力与基金产品风险并不匹配,需要停止定投,但其中一些投资者是通过银行等渠道购买该产品,公司与这部分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存在一定困难。还有公募基金公司直言,系统运营商更改系统的节奏跟不上,在6个月缓冲期内完善系统有一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