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于昨日(7月4日)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报告中的第8专栏要求高度关注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保险公司另类投资和权益类投资等高风险资产投资力度加大,虽利于提升当前资金运用收益率,但也增加了投资风险。还有少数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中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高度关注。
在另类投资方面,我国正处于去产能、去杠杆的过程中,企业盈利能力下滑,投资意愿不强,投资项目收益率也有所下滑。基础设施项目的违约风险增加,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度较低。在权益投资方面,以中短存续期产品为主的少数保险公司过度依靠股票投资,投资风格激进,“短钱长配”严重,一旦所投资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风险。
在资金运用过程中,个别中小保险公司投资行为表面上符合监管规定,但交易结构复杂,产品层层嵌套,交易对手种类和数量很多,交易链条延长,底层资产难以看透,可能加剧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还有个别大股东把保险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将大量资金投向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方的资产,可能存在非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虚假增资等行为。
针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管部门明确提出,保险资金运用要服务主业,保障是保险业的根本功能,投资是辅助功能,不能舍本逐末。要求保险公司强化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重大投资的信息披露等。下一步,需要坚持保险资金运用审慎稳健原则,投资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非固定收益类资产为辅,权益投资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做善意投资者,做好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进一步完善投资比例限制和偿付能力监管标准。按照整体、关联和系统的理念,建立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对多层嵌套产品,实施穿透式、实质性监管。坚决处置存在的风险隐患,处罚违规机构、问责责任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