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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富支付多次违反监管规定 牌照未获续展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6-27 18:57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寿林    

    每经记者 张寿林 每经编辑 曾艳艳

    央行6月26日公布第4批非银支付机构牌照续展结果,乐富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乐富支付)牌照不予续展。对此,乐富支付26日也发表声明,因未及时完成牌照续展相关流程,银行卡收单牌照续展暂未获批。

    6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人士了解到,乐富支付多次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违规开展支付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商户合法权益。

    据悉,乐富支付成立于2011年7月,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全国)。因多次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央行于2017年6月26日决定对其《支付业务许可证》不予续展。

    上述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乐富支付主要违规情况包括:

    一、违规开展支付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商户合法权益。

    一是存在大量虚假商户。在2015年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检查时,通过对乐富支付云南、福建、浙江3个省区的商户真实性核查,抽查发现其虚假商户占比达91.28%;2014年央行济南分行专项检查发现其虚假商户占比多达94.7%。

    二是外包服务商管理混乱。乐富支付将部分应自主完成业务违规外包,收单业务被外包机构层层转包,在央行2016年银行卡收单外包专项检查中,仅云南省就有65个外包服务商违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乐富支付对外包机构的业务开展无任何实质管理措施,纵容外包机构肆意违规开展业务。

    三是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机构提供交易接口。2016年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乐富支付为成都中联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鸿信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卡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等多家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机构提供支付通道,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四是乐富支付多家分公司未按规定在央行分支机构备案,即在当地开展业务,严重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属地化经营规定。

    二、违规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

    乐富支付多次违规变更主要出资人等重大事项,共有4次涉及主要出资人变更,5次涉及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3次涉及公司董事变更,2次涉及公司董事长变更,1次涉及公司总经理变更,上述事项均未按规定报监管部门核准。其中,乐富支付通过4次违规变更主要出资人,最终变更控股股东,属于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

    三、消极对待对监管部门的整改意见,导致常规监管手段失灵。

    乐富支付获批《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五年间,违规情形不断,其中多次是在被监管部门约谈后且前期违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情况下再次发生。

    针对其违规行为,央行开展了18次执法检查,2次验收检查,7次监管走访;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央行共实施行政处罚14次。对于央行的监管措施和整改要求,乐富支付消极对抗,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其中,在央行调查其违变更主要出资人时,乐富支付拒不配合,导致央行耗时数月方才完成核实查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致电乐富支付,对方称协助联系媒体对接部门相关人员,不过稍后记者多次与乐富支付联系,其已不再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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