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刊文:刘姝威与主要股东存冲突,不宜担任万科独董】万科6月21日公告新一届董事会候选名单中,提名刘姝威为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刘姝威被提名万科独立董事或与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规定冲突,刘姝威与主要股东宝能公司至少可能“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同时,刘姝威在宝万股权之争时发表的一系列言论,即便没有任何利益动机,她一边倒的立场似乎也难以确保其在今后独董履职中的“独立”性。(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