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李彪
每经记者 李彪
今年4月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迎来史上最大规模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近70天就揪出约1.7万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
6月21日,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夏祖义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媒体座谈会上介绍,4月7日至6月19日,各督查组共检查24969家企业(单位),发现1728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9.24%。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有5827个。
在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过程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跟随巡查组检查督查,在此过程中大量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的“散乱污”企业被拆除或要求停产。
自4月7日启动第一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完成4轮次强化督查,第5轮次督查将于6月22日结束。环保部称,从督查组发现问题的类型来看,最多的是“散乱污”问题。
据了解,从造成京津冀大气污染的因素看,工业污染源主要分两类:一类是重点污染源;另一类就是“散乱污”企业。
环保部认为,通过多年来不断努力强化监督检查、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公开不达标企业等手段,重点污染源类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得到明显好转。
与此同时,“散乱污”企业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这些企业普遍没有工商、土地、环保等手续,生产过程中大都存在违法生产、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防扬尘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及群众健康。
“散乱污”企业对大气污染的贡献,目前没有科学统计过。但是由于其量大、面广,且几乎没有任何治理设施,污染物直接排放至环境,因此污染贡献占比较大。
夏祖义介绍,从各地自行排查情况看,“2+26”城市梳理出了“散乱污”企业约56000家。从督查情况来看,部分城市在对待“散乱污”问题上还存在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发现了很多未列入排查清单的“散乱污”企业。因此,环保部要求各地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再次清理,截至6月中旬初步统计显示,各地重新梳理排查后的“散乱污”企业增至十余万家。
针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夏祖义提出,环保部每月派出巡查组,由各司局领导带队对28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周的巡查,主要负责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逐一对账销号。目前已完成三次巡查。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