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税务总局: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微利企业,均可享受减半征税

2017-06-20 15:43

【税务总局: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微利企业,均可享受减半征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税务总局: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微利企业,均可享受减半征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上一篇

宁泽涛澳洲集训结束 静待全运选拔赛正式复出

下一篇

观神州 惠民生:“天眼”探空惊艳全球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