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牛小欧
每经记者 牛小欧 每经编辑 段思瑶
东莞、中山、惠州、茂名以及江西、福建、浙江、江苏的高速公路上曾有这样一群不要命的骗子,游走在飞驰的车流中,向他们的“目标”车辆下黑手。。。
今年2月5日,从汕头老家驾车回广州的阿宏就成为了这群犯罪分子的目标之一。
阿宏当时正行驶在博深高速上,而他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就是正常超个车,车后侧就会跟那辆银色奥迪撞出那么大动静。听到车后传来“嘭”的一声,整个车也随着震了一下,紧接着就被后面那辆车不停闪灯,提示靠边停车。
双方停在旁边的救援车道上,对方车上就下来两个气势汹汹的男子,凶神恶煞地质问他“你怎么开车的?”阿宏下车看过才知道,对方的左前大灯都破了。对方司机说“你把我车撞成这样,你要把我车修好!”阿宏问对方需要多少钱,对方竟然说更换大灯加上其它的修理费用起码要8000元。一听需要赔这么多钱,阿宏提出走保险程序,由他们先修理,所需的费用阿宏通过保险公司来支付。本是情理中的事,对方却不答应,称快过年了难以找到修车的地方,要阿宏当面给钱他们自己想办法修。说着,另一名男子掏出一把匕首来,威胁阿宏马上给钱,不然就不客气。
阿宏隐约感到自己遇上的不是单纯的交通事故了,在再度交涉后,迫于无奈,只好支付了6000元现金了事。
而仅仅一个小时之前,这群犯罪分子以同样的方式在潮莞高速上勒索了从深圳驱车回梅州的曾先生。
这并不是一两起偶然的犯罪事件,据广州市公安局官网消息显示,经核实,截止目前,犯罪嫌疑人在珠三角地区及广东中山、江门、惠州等地涉及案件高达200多宗!
广州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对此类犯罪展开打击工作。于昨日发布通报:3月30日、5月8日凌晨,专案组分别在广东惠州、东莞两地实施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缴获涉案车辆8辆,以及涉案假车牌、银行卡、弹弓等作案工具一批。已破获发生在广州、东莞、惠州、江西等地高速公路上,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为由,实施敲诈勒索案件37宗。
其余案件,公交警方正积极寻找事主,抓紧侦办中。
而以下车主要更加注意了!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的目标车辆通常是这三类车:中高档车辆、女性驾驶的车辆、外来车辆 、带有老人儿童的车辆作案。因为中高档车车主经济条件好,大多抱有破财消灾的心理;女性车主遇到突发事件容易慌张、害怕;外地车车主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大多会抱息事宁人的心态。而且值得注意的是,符合这些标准还有一个共同前提:随车人员越少越容易成为目标。除此之外,犯罪分子也深谙“心理学”,会选择在司机违章的时候犯案,抓住这类司机不愿通过交警来处理的心理来讹诈钱财。
而他们的作案手法是先租用“豪车”作为作案车辆,然后由2至4人一起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来回兜转,物色好目标车辆伺机作案。作案前他们准备一块故意摔坏的倒后镜换上,趁对方超车后,便使用事先买来的弹弓,从其右后弹射石子、榄核等,使对方车身产生较大异响,以造成剐蹭假象。
双方停车后,就由一人上前以自己的车辆被对方剐蹭,倒后镜损坏为由实施诈骗,另一人假装上前查看双方车辆的损坏情况,趁机在对方车右侧擦一下,留下一道类似剐蹭的痕迹,再以自己的车维修昂贵为名,向事主索要6000—8000元不等的高额赔偿。
如果对方提出要出保险,他们就以赶时间等各种理由拒绝,始终坚持“私了”。遇上比较难缠的事主,便自称黑社会,假装打电话给“大哥”叫人,恐吓对方破财消灾。
而这种“碰瓷”本就险象环生,稍有不慎,不但会赔本赚吆喝,甚至还会搭上性命。
据负责此案的民警表示:“3月25日,嫌疑人杨某等3人驾驶一辆花7万元买来的二手奔驰,在广深沿江高速东莞路段物色到一辆银色商务车为作案目标。趁目标车辆没有防备,杨某驾驶奔驰车加速向其右后方撞去。当时时速高达110公里以上,由于碰撞的位置未掌握准确,一下子撞到了对方的右后轮胎部位。同样高速行驶中的商务车被撞击改变了方向,车头猛地调向右边,车身忽的打横失去控制,行驶的惯性使它一头撞向右边隔离带水泥护栏上,车头即刻被撞瘪变形,机头盖被高高掀起如脆弱的纸般皱成一团。司机当场动弹不得,后被确诊肋骨骨折。”由此可见这种亡命徒式的碰瓷做法带来的后果是相当可怕的。
而车主们遇到这样性质恶略甚至会威胁到生命安全的“碰瓷”分子,该怎么办呢?
针对整个问题,NBD汽车专门咨询了高速交警部门的相关执法人员。该人员提示到:“遇到这类犯罪分子时不要随便停车,尽量将车开到服务区或驶出高速路最近出口等人多处,同时尽快拨打110报警求助并及时对有利证据进行保存。如果车辆被对方逼停,则要立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同时报警。并且还要善于分辨事故真假,及时认清犯罪分子的真面目。在高速行驶时发生剐擦时,车身会晃动,但如果只听响而没感觉,那就可能是遇到这类犯罪团伙了;发生“事故”后,如对方人多势众极力施压要求私了,基本可定性对方的意图就是向你勒索钱财了。除此之外,长途驾驶时随行人员尽可能多,最好不要只有车主一个人。并尽量不要选择晚间时段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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