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发布兜底增持倡议补充公告 规定出售期限及亏损定义】宝莱特发布董事长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补充公告,规定出售期限为2018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0日。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出售完毕,则按照购买及出售总额计算,按差额补偿;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未出售完毕,则只针对已出售部分进行补偿,未出售部分将不再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补偿款不设上限。
【宝莱特发布兜底增持倡议补充公告 规定出售期限及亏损定义】宝莱特发布董事长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补充公告,规定出售期限为2018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0日。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出售完毕,则按照购买及出售总额计算,按差额补偿;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未出售完毕,则只针对已出售部分进行补偿,未出售部分将不再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补偿款不设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