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将于8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在3日于北京外国语大学举办的“电子商务立法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人士指出,电子商务法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我国对外贸易优化升级。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彭森表示,电子商务立法是网络经济领域的主要规则,担负着我国与世界各国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重任。开展电子商务发展与立法的国际交流合作,是我国经贸合作、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已经形成较大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为顺应这一形势,电子商务法草案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作出了专门规定。据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介绍,草案明确指出,国家鼓励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动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活动需要的监督管理体系,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活动通关、税收、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电子化,推动建立国家之间跨境电子商务交流合作等。
一些与会人员认为,电子商务立法将促进中国参与构建全球法律规则。“这部法律将推动我国制定、参与有关国际规则,发起、参加有关国际法律体系,构建适合互联网全球贸易的法律环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薛虹说。
阿里巴巴集团综合政策研究室主任朱卫国表示,电子商务立法应当紧贴技术变革与商业实践,创新规则、审慎监管、协同共治,保持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优势,保障中国参与全球平台经济的竞争,促进全球普惠贸易和互联网进一步融合。
根据商务部日前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6)》,2016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6.1万亿元,同比增长19.8%,交易额约占全球电子商务零售市场的39.2%,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