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朱万平
每经记者 朱万平 每经编辑 陈俊杰
5月31日晚,证监会主板发审委审核7家公司的IPO申请,其中时代院线IPO申请未获通过。有业内人士表示,时代院线被否的背后有各种原因,与其经营较为依赖加盟商模式也不无相关。
《招股说明书》显示,时代院线旗下影院大部分均为加盟影院,而加盟影院目前也贡献了近1/3的利润。但由于与加盟影院之间并没有股权关联,时代院线对这类纯加盟影院的控制力较弱,或因此带来了一些问题和风险。
加盟影院管理存风险
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时代院线旗下共拥有219家已经开业的影院,其中控股影院24家、参股影院26家、其余影院均为加盟影院,合计达到169家。
时代院线的加盟型影院近年正快速增长。2014年~2016年时代院线加盟影院分别净增长25家、22家和26家。相较而言,资产联结影院(即控股影院和参股影院的合称)仅在2015年由48家增加到目前的50家。
从利润贡献角度来看,来自加盟影院的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近年来也是逐渐走高。2014年~2016年分别为25.09%、28.20%和33.16%。
加盟影院和时代院线的关系是以签约形式加入院线,资产上没有从属关系,时代院线只是以供片为纽带,统一排片,并不参与加盟影院的经营管理,由此带来了一些问题。
今年3月21日,全国电影市场专项治理办公室通报的326家“偷票房”影院中,时代院线旗下就有8家影院名列其中,而它们无一例外的全部为纯加盟影院,这8家影院其中4家被处以停业整顿、另外4家罚款20万元。
时代院线在招股说明书中坦言,报告期内,时代院线纯加盟影院新进入的数量较多,退出的数量较少、比例较低。加盟影院总体数量较为稳定且持续增长,不存在较大的波动。报告期内来自加盟影院的收入一方面随着加盟影院绝对数量的增长而增长;另一方面又受到加盟影院整体票房的影响。综合来看,报告期内对时代院线盈利能力的影响也较为稳定。
“但是,时代院线对纯加盟影院的控制力较弱,双方并没有在股权上存在联结。”时代院线称,对加盟影院的吸引力主要依赖于长久以来国有院线品牌影响力、地位等因素。
对于其加盟模式存在,证监会主板发审委此次审核意见中,要求公司结合加盟影院的情况,包括加盟影院的数量、近年来的增减变化及原因、发行人来自加盟影院的收入占比及变化情况、时代院线对加盟影院的管理模式等,说明时代院线加盟模式存在的风险。
对于国内院线的发展趋势,一位深耕行业的院线高层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院线加盟模式和资产联结模式会并行,从运营管理的角度考虑,资产联结模式会优于加盟模式,资产联结模式可以做到“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可以最大限度的整合资源,提高运营效率;纯加盟模式,由于投资和管理主体分散,院线对加盟影院掌控力度较弱,影院运营管理也存在不规范现象。前段时间,《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后,电影主管部门重拳出击,对首批查出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326家影院实施严厉处罚,这其中纯加盟影城占据了很大的比例。
分账比例低于行业平均
加盟影院的比例较高,市场竞争更趋激烈,这也导致了时代院线的票房分账比例近年来不断走低。且其分账比例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时代院线2014年~2016年票房分账比例分别为2.38%、2.15%和1.86%,而同期的行业平均值为2.82%、2.76%、2.09%。
时代院线表示,公司的院线分账比例变动趋势与行业趋势基本一致。时代院线称,2016开始,一些院线把分账比例降至1%甚至提出了零分账比例加盟的条件,由此导致其在2016年的平均分账比例降至了2%以下。
除了行业因素,时代院线也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院线公司最终的分账比例与其在行业地位和品牌效应密不可分。落后行业平均水平也与公司在行业中排名相对较后、品牌影响力相对较小有关。
从市场地位来看,时代院线的影院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公司219影院中,有152家在浙江省内。虽然最近3年其在浙江省的市场占有率超过35%,但是在全国范围来说,其市场占有率并不高.2016年度,时代院线票房收入达到14.55亿元,占全国城市票房份额的3.18%。
“院线公司要提高分账比例,需要改变目前松散的加盟方式,探索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贴片广告以及票务代理等合作模式,不断提高服务的价值,通过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切实为影院投资人带来经营效益的提升而带来分账比例的提高。”上述院线高层表示。
面对市场不利局面,时代院线也寻求一些突破办法。一方面,时代院线在2015年6月与上海电影、幸福蓝海、四川省电影公司等联手成立“四海电影发行联盟”。整合5个省份的院线资源,组成强有力的发行联盟体;另一方面,公司计划未来3年院线规模达到拥有400家影院,其中,控股影院由目前的24家提高到100家。
针对时代院线IPO被否后的发展战略等相关问题,6月1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公司证券部门,但无人接听。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