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周五)16:15,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表态将修改大股东减持新规。
5月27日(周六)18:22,大股东减持新规落地出台,随后交易所发布配套完善规则。
26个小时,证监会紧锣密鼓的协调着规则的签报发布,有人质疑监管层火速发布重磅新规是临时之举,更有甚者,将新规发布与韩志国午饭“请命”相关。
其实,纵观此次新规发布的脉络,监管层酝酿减持新政已久,至少有五个关键的时间点值得关注:1月20日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的表态、3月7日姜洋在参加全国政协经济组联组讨论会时的发言、4月8日刘士余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批评一些大股东“吃相难看”,再到上面5月26日和5月27日两个世间点。
因新规颁布的时间点,与韩志国在微博端呼吁、以及他本人透露与监管层吃饭的时间点存在前后关系,一些投资者自然联想此举是韩志国吃饭呼吁之功劳。
其实,读者只要略加思考,从时间点上就可以消除这个种误解。韩志国在微博上发布和刘士余吃饭的消息是5月24日,证监会26日表态将修改减持规则,27日就出台了减持新政。证监会两天就能把减持新政从制订到发布?再高效的政府也显然不可能!
韩志国5月24日微博(已删除)
从上面的梳理来看,监管层关注大股东减持乱象由来已久,相关准备工作半年前就已经着手,规则颁布和韩志国呼吁无因果关系,非一人之功。
多部门配合酝酿半年剑指减持乱象
纵向来看,证监会对于减持乱象的关注,可以追溯到今年年初。
当时,市场上就已经出现了质疑之声,多集中在“高送转”“炒概念”拉高股价借机减持、清仓式减持等方面。
为了回应市场关切,证监会在2017年1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大股东减持一事做了表态。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指出,股份转让是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必须依法合规,在不影响市场秩序的前提下进行。证监会倡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也将切实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责。大股东在减持股份时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并遵守承诺,不得滥用控制地位和信息优势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张晓军强调,对于减持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虚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坚决查处,严格追责。
彼时,证监会还没公开表示要修订相关规则,首次提修订是在“两会”期间,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向市场释放了监管信号。
姜洋在2017年3月7日参加全国政协经济组联组讨论会时表示,正在研究进一步规范大股东减持。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主流媒体曾针对重要股东频繁减持、“精准”减持、“清仓式”减持等行为发表文章,文章从境外成熟市场经验出发,引述业内专家言论称,应完善相关制度,疏堵结合规范减持行为。
一个月后的2017年4月8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批评一些大股东“吃相难看”。刘士余的原话是这样的:“有的上市公司根本没有市场竞争力和主营业务,但其大股东和董监高拉抬股价高位套现,超比例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市场人士讲叫吃相很难看,被套的广大中小投资者有苦难言”。
这是最高监管层对大股东减持乱象的点名批评,用词犀利,可见,相关的制度规范已经到了着手制定层面。
市场对大股东减持之声始终未绝,监管层对于相关规则的制定也一日不怠。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为了贴合中国资本市场实际,监管层对A股减持乱象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分类对借道大宗交易减持、清仓式减持、断崖式减持等情况进行测算。同时,借鉴美国、香港等成熟市场经验,通过大量的研究和评估,严谨的起草减持规则。
直至2017年5月26日,减持新规基本定稿,证监会通过例行新闻发布会向市场传达最新进展,表示“现行减持规则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此,证监会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研究评估。近期,在总结前一段实践经验和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国际通行做法,证监会将修改《若干规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完善相应的交易规则,引导上市公司有关股东减持行为规范有序进”。
一天后,也就是5月27日,大股东减持新规落地。
横向来看,此次规则的颁布涉及证监会多个部门,包括了法律部、上市部、市场部、私募部等,同时,沪深两个交易所配套出台了相应规则,中国结算进行技术系统升级,可谓全系统共同发力。
这个耗时半年、证监会系统协调颁布的减持行政,并非一时之功,更谈不上是“突击作业”。
因新规颁布的时间点,与韩志国在微博端呼吁、以及他本人透露与监管层吃饭的时间点存在前后关系,一些投资者自然联想此举是韩志国吃饭呼吁之功劳。其实,从上面的梳理来看,监管层关注大股东减持乱象由来已久,相关准备工作半年前就已经着手,规则颁布和韩志国呼吁无因果关系,非一人之功。
减持新政卡漏,减持再难肆意妄为
心细的投资者可以发现,证监会和交易所公布的大股东减持新政,有针对性的从细节出发,针对各类减持乱象进行了规范,从精细的监管规则来看,也不可能是短期内能够出台的。
我们不妨来看看,哪些规则细节将影响日后的投资:
在规范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行为的基础上,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纳入监管。
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通过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减持计划,事中披露减持进展,事后披露减持完成情况。
针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存在的“清仓式”减持情况,规则新增了进一步的减持限制,即除须遵守前述减持数量限制外,股东在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后的12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50%。
针对大宗交易“过桥减持”,规则要求出让方须遵守减持数量限制。大股东、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相应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须遵守6个月禁止转让限制。
对于新规,市场反应积极偏正面。一些中小投资者似乎直呼“利好”,戏称“朋友圈的股市已涨停。”
一家中型券商的投行人士指出,利好程度不亚于降印花税。
一家企业的董秘表示,在当前的市场情况下,减持新规明确了市场预期,能够分散和缓解可能出现的减持压力,对稳定市场、重塑投资者信心具有积极的正向作用。
私募国中岛的吴国平认为,态度积极,短线冲击大幅减小。
吴国平指出,细则出台紧密围绕各种减持乱像,很仔细,也能感受到其用心,态度积极对市场形成积极影响是肯定的。不过显然是治标之作,治本在于上市公司质量本身,好的上市公司根本无需过多担忧减持影响,建议管理层这方面要继续加强源头审核。另外,要治本还需要奖罚更分明,减持细则未来更完善时必须考虑,当然这需要制度更完善配合之。
同时,大宗交易受让方六个月方可再转让,这是亮点,扼杀短线接大宗筹码马上二级套现的模式,对市场冲击大幅减小,有利股价稳定,更有利于形成中期投资的运作思路。二级市场短期减持幅度比例不超1%和大宗短期减持比例不超2%,总体不超3%,说白了就是让你短期减持不了多少,对市场冲击也会大幅减小,有利市场形成稳定局面,更有利于未来一旦上涨的助涨预期。
来源:证券时报·券商中国(微信号quanshangcn) 记者:艾佳
原标题:减持新规落地背后,是这五大重要时间节点!是时候说说韩志国和刘士余那顿午饭的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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