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偿付能力风险可控 监管紧盯重点险企“不放松”】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达标线,这意味着保险业偿付能力风险总体可控。从相关渠道获悉,2015年以来,针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保监会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下发监管函22家次、停止新业务2家次、停设分支机构2家次。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透露,下一步,将继续把风险防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风险分析和风险摸排,强化对重点风险领域、重点公司的风险防范,及时有效地防范化解风险。(中国证券网)
【保险业偿付能力风险可控 监管紧盯重点险企“不放松”】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达标线,这意味着保险业偿付能力风险总体可控。从相关渠道获悉,2015年以来,针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保监会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下发监管函22家次、停止新业务2家次、停设分支机构2家次。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透露,下一步,将继续把风险防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风险分析和风险摸排,强化对重点风险领域、重点公司的风险防范,及时有效地防范化解风险。(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