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下称“中城建”)多笔债券及贷款违约被起诉,波及到7家金融机构。
5月11日,上清所对中城建多笔债券违约及表内贷款逾期的涉诉情况发布公告,由于11中城建MTN001未能到期兑付本息、12中城建MTN002和16中城建MTN001未能按时兑付利息,以及表内贷款共4.2亿元逾期,目前已有多家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中城建违约产品11中城建MTN001和16中城建MTN001原告方均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对经济观察报记者回应称,太平洋保险相关债券投资是依法合规开展的,中城建的债券违约事件是因其公司治理方面出现问题,进而所导致的流动性所致。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太平洋保险已采取了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并已完成了相关资产保全行动。
中城建在公告中表示,集团承认全部债务,正想办法解决,初步方案是建立基金,偿付逾期和即将到期的债券、贷款等金融负债。
7家金融机构受波及
上清所公告显示,中城建已被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寿险、资产管理公司,光大银行、长盛基金、宁波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吉祥人寿等7家金融机构起诉,涉诉金额(本金)分别为4.1亿元、4.2亿元、1.1亿元、1.7亿元、6000万元、1亿元、3000万元。
在这些诉讼背后,中城建早前的债券出现连环违约。
3月1日,上海清算所公告称:3月1日是中城建“16中城建MTN001”付息日,截至日终仍未收到中城建支付的付息资金。中城建3月1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受评级下调等因素影响,融资受限,资金量紧张,不能按期兑付本期中期票据的利息。华泰证券、浙商银行3月2日在公告中表示,将尽快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就违约事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共同商议违约后救济措施。
据公开资料显示,“16中城建MTN001”发行总额18亿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97%,期限5年,流通日为2016年3月2日,应于2017年3月1日支付该期债券当年利息。
事实上,中城建债券违约事件不止一起。而此前,中诚建股权变更更是在债券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
2016年4月25日,中城建突然宣布实际控制人变更,其99%股权由惠农投资基金持有,原全资股东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所持股权由100%降至1%,并表示控股股东变更不会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2016年8月27日,中城建进一步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后北京中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城建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中城建由“央企”摇身一变为“民企”,被中冶投资收购再次披上国企的外衣。
据官网介绍称,北京中冶投资有限公司是经原国家冶金工业局批准成立的国有股份制企业,是国家国资委系统钢铁冶金行业的专业类投资公司。公司于1997年7月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登记注册,注册资本21472万元。
国信证券分析师董德志曾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年内变更两次,这对其融资环境无疑产生极大负面影响,这可能是债券违约主因。
拟设两只基金偿债
对于中城建债券违约事件,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分析称,这是经济下行过程的一种必然现象。在当年城市大拆大建过程中,中城建这类作为政府用于城市投资建设的公司,因为有着深厚的官方背景,“生意红火”。
而近年随着经济下行及城市建设规模有所收缩,对中城建这类公司影响很大。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都无法避免经济下行的影响或城市建设规模收缩的影响。
民生证券研究院院长管清友表示信用风险对整个债券市场是有偏负面的影响,因为今年经济总体是前高后低的,国家在加强金融监管,去杠杆,去泡沫,一些企业出现违约时意料之中的,关键看后续在去杠杆,去泡沫和稳增长方面能不能平衡好。
对于被起诉的影响,中城建在公告中表示,多案诉讼已经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对集团设法解决全部债券问题产生负面影响。
中城建表示,集团仍在积极想方设法进行解决,初步方案是设立两只基金,一只专门用于偿付逾期和即将到期的债券、贷款等金融负债,一只专门用于盘活现有资产,使尚未完工的在建项目尽快完工变现。相信随着两只基金的设立,集团将逐步恢复流动性,以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利息不受损失。而在基金设立前,集团将与拟设立的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的债权委员会进行沟通,认可此方案。
2017年4月28日,中城建发布延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告。之前的财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9月底,中城建(合并)资产总额已下降至688.07亿元,同期,现金类资产为20.45亿元,较上年底大幅减少;2016年1~9月,中城建实现营业收入161.1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74%,利润总额则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48.50%,为4.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