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环保部举行例行发布会,介绍我国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情况。记者了解到,“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抓紧出台一批急需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等。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介绍,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发布国家环保标准2038项,其中现行标准1753项,依法备案的现行强制性地方环保标准达到167项。包括国家、地方两级,涵盖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等五类的环保标准体系已经形成。总体而言,我国大气、水污染排放标准中控制的污染物项目数量和严格程度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当。
记者了解到,当前环保标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标准制修订项目进展滞后;环保标准与排污许可等新型制度的协同配套亟待加强。此外标准制修订的科学基础需夯实强化,部分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实地调研不够充分、数据收集不够全面、监测数据共享程度不够,导致一些标准缺乏有力的数据作为支撑,基础不牢。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环保部将加快制修订一批关键标准,抓紧出台一批急需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支撑水、大气、土壤环境管理和排污许可等重点工作。
其中发布的重要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海水水质标准,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规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机场周围环境噪声标准等。发布的重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农药、电子、涂装、油漆、染料等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船舶发动机、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国四等移动源标准。
此外环保部门要加大环保标准实施评估力度,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推动火电、钢铁、炼焦等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要强化环保标准理论基础与体系优化建设,加强环保标准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保证标准制修订更加规范、高效,还要建立标准制修订及发布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