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益帆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北京首例共享单车索赔案近日达成和解。今年一月初,北京ofo共享单车用户冯先生在租用单车时,遇到刹车失灵的情况,下坡骑行失控摔伤,因不满保险赔偿金额,冯先生将ofo运营方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今年三月,代理律师就向中国之声记者透露,对方有和解意愿。双方和解的结果,是否会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带来影响?
据了解,北京冯先生诉ofo小黄车运营方一案,被称为首例共享单车索赔案。事发三个月多后,这起案件在近日达成和解。Ofo方面表示,和解内容不便透露。
今年1月28日晚上9点左右,冯先生从地铁八通线传媒大学站出站,通过手机扫码租用了拜克洛克公司投放运营的ofo共享单车,因刹车有问题,冯先生在下坡时受伤,牙齿当场折断5颗、缺损1颗,唇部、面部均受伤严重。
“他昏迷了十几分钟后醒来了,路人给他叫了120,去医院就诊了,就诊回来又找到了那辆车。”代理律师唐中成说,“ofo运营商拜克洛克就一个客服电话,说‘不要找我们,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让交材料,说这种情况最多给赔一万块钱。但实际花费都过2万了。”
冯先生对于ofo的处理态度及赔偿金额不满意,将拜克洛克公司诉至北京朝阳法院。
代理律师唐中成表示,“一般最终都会走到诉讼程序。共享单车的运营者不会轻易赔付,因为他可能为自行车都上了保险。但一般像公民个人,如果向保险公司去索赔,难度非常大。”
今年3月末,代理律师唐中成对中国之声记者表示,在媒体关注之后,ofo与他们取得了联系,希望能够达成和解:“法院给我来过电话,把我的电话给了共享单车公司的法务,说对方有调解的意愿。我们觉得,调解可以,也是个好事,但是我们要核算一下调解的金额。”
唐中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发生此类事件时,运营方应该先行赔付,而不是让用户直接找保险公司。
唐中成认为,作为共享单车的运营方,不管是对客服人员的培训,还是对于最近受害人索赔的诉求,共享单车他们有种误解:认为他们买了保险,这些事情就应该都由保险公司来处理。实际不是,他们才是真正的责任主体,应该先行赔付,赔付之后,他们再根据与保险公司的合同关系,由保险公司再赔付给他们。
冯先生方面最初提出的索赔金额是2万,唐中成此前表示,如果进入诉讼程序会继续追加,尽管和解达成的最终金额双方均未透露,但是应该不会比2万元少,这个金额大大超过ofo为用户所投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
类似案件究竟该赔多少,是遵照保险金额还是都以双方商定来处理,各方并没有明确说法。这样的结果是否会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带来影响?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