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亮时,你的车在马路中间,走还是不走?”这是很多司机的疑惑。
“黄灯亮时,你的车在马路中间,走还是不走?”这是很多司机的疑惑。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根据交通陋习调查结果,对机动车乱变道加塞、穿插排队车辆、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等车辆乱行扰乱通行秩序的行为开展整治行动。昨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就大家普遍关心的10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解答。
●违法行为 1 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在路口外等候
解释:在通过路口时,若所在车道前方的通行受阻,后方车辆为提前通行,随意变道、穿插、挤压正常排队通行的车辆,导致路口交通堵塞。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违法行为 2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解释:禁止标线按颜色区分为两类,即黄色禁止标线和白色禁止标线。黄色禁止标线包含双黄实线,黄色虚实线、和单黄实线三种。白色禁止标线即为白色实线。
违反禁止标线最常见的就是压实线变道。遇单、双黄实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超车、调头、转弯都属于违法。遇白色实线,车辆压线变道或借道超车都属于违法。
交巡警提醒,如果在路上遇到有虚线和实线相结合的标线就一定要注意了。不论标线是黄色还是白色,只要机动车从实线压线到旁边车道则属于违法,若从虚线处压线到旁边车道,则不属于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违法行为 3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解释:借道超车即越过道路分隔线(白色实线或黄色实线)进行超车的行为。穿插等候的车辆即俗称的“加塞”。
●违法行为 4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解释:停止线是指为白色实线,横向施划于需要车辆停止的位置。遇停止信号时,机动车不应越过停止线。如果车辆在黄灯亮时已经超越停止线,则应该继续前进,不能停在路口中间。
●违法行为 5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解释:最常见的就是闯红灯。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违法行为 6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正常通行。
解释:直行车辆占用了左转或者右转车道,左转车辆占用直行或者右转车道,以及右转车辆占用了直行或者左转车道都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交巡警强调,如果一个车道内有两个方向的指示,则根据箭头信号指示灯的指示通行,如箭头指示灯指示直行车辆信号为绿灯,左转车辆信号灯为红灯,那么在“左转带直行”车道内的直行车辆可以通行,左转车辆不能通行。
交巡警建议,遇到“左转带直行”、“右转带直行”导向车道的时候,为了避免直行车辆影响到左转或者右转车辆的通行,请大家尽量预判车辆能否在灯控指示下顺利通行,避免延误后方车辆的
●违法行为 7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解释:禁令标志的颜色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形状为圆形、顶点向下的等边三角形。常见的即为闯入禁止驶入的区域,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等。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违法行为 8 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行人
解释:一般情况下,转弯车辆都应该避让直行车辆。在通过设有圆盘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车辆需要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先行。行经人行横道时,车辆应当减速行驶,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该停车让行。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车辆应当避让。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违法行为 9 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
解释:目前,重庆常见的专用车道为“公交车专用车道”。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如果限定了专用车道的使用时间,那么在规定时间外,其他则可以驶入。
处罚:罚款200元
●违法行为 1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解释:同向有两条及以上车道的,最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牵引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以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其中牵引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只能在最右侧的车道行驶。
处罚: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