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旧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随之废止。作为汽车流通领域的“基本法”,新《办法》更新后,去掉了“品牌”两个字,这表明品牌授权销售体制将不再被视为唯一模式。
从7月1日起,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旧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随之废止。作为汽车流通领域的“基本法”,新《办法》更新后,去掉了“品牌”两个字,这表明品牌授权销售体制将不再被视为唯一模式。未来不久,供应商将通过多种渠道或多种方式销售汽车,经销店也可以同时经营多个汽车品牌,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并享受售后服务。
新版《办法》明确了汽车销售市场四大改革方向:第一,打破单一品牌授权模式,销售汽车将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鼓励多种模式共同发展。第二,推动建立新型市场主体关系,推动供应商、经销商在更加公平合理的环境下开展合作。第三,突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消费者明白选择、自由消费。第四,加快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取消品牌授权备案制。
业内专家表示,新《办法》的出台具有反垄断性质,打破了一些不合理、不符合市场发展情况的经营模式。比如,经销商单店只能经营单一品牌的汽车,4S店禁止跨区域销售,供应商对售后配件和整车价格进行限制等行为都将被改变。未来,随着新《办法》的真正落地实施,电商平台、汽车卖场、汽车超市等非授权模式将进一步蓬勃发展,让消费者有更加多样化的选择。
新《办法》还对售后服务进行了优化。比如,允许销售和售后分开,允许原厂配件在售后市场流通等,这将推动独立售后维保市场壮大,提升全行业服务效率。但记者还注意到,售后是销售的衍生业务,在新《办法》中所涉内容不多,售后市场企业还应对照近几年出台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