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调查主要源起于此前签订的一个‘股权收益权互换协议’。”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庞庆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15年,我们与国信证券签订了这个互换协议,但相关部门认为我们在这个事情上信息披露不实,因此遭到此次调查。”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赵成
每经记者 赵成 每经编辑 杨翼
5月2日晚间,庞大集团(601258,SH)发布公告称,4月28日,公司接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告显示,根据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冀证调 查字 2017009 号),因庞大集团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此,庞大集团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这次调查主要源起于此前签订的一个‘股权收益权互换协议’。”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庞庆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15年,我们与国信证券签订了这个互换协议,但相关部门认为我们在这个事情上信息披露不实,因此遭到此次调查。”
庞庆华进一步表示,实际上,从去年开始公安部门就已经介入了调查,但由于事情并未构成刑事案件,所以没有进行立案,最终,证监会对此展开调查。
据了解,庞庆华所说的“股权收益权互换协议”是指国信证券此前推出的一个衍生产品,通过将庞大集团职工的股票进行质押,为企业融到一定量的资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庞大集团2015年相关公告发现,2015年1月17日,包头信达民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信达民)开始减持庞大集团股份,到3月减持完毕后,包头信达民不再持有庞大集团股份。而与此同时,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庞庆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最终锁定在681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
而据庞庆华介绍,包头信达民是庞大集团员工持股的主体。
“从公告内容来看,通过在大宗交易平台进行减持的过程属于定向减持,这个是合法的,而把一部分股权过渡到券商,这是实际上是一种托管行为。”民族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曹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另外,如果叫做互换协议,企业与券商之间就会约定好一个时间,在到这个时间后,这部分股权会以某个价格被企业回购,而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的‘互换’,这种‘互换’也叫‘掉期合约’。”
此外,曹鹤还强调,尽管从表面来看,企业的做法都合法,但之所以遭到调查,就说明这里面可能“有事”,想象空间比较大。
对此,庞庆华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
而至于最后的处罚结果,庞庆华并未给出他心理预期。“我的股票一直在那放着,没动过,也没卖过。”庞庆华向记者表示。
据悉,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不过,就庞大集团目前的业绩来看,还是较为靓丽。
4月28日,庞大集团发布的2017年一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17亿元,同比增长12.49%;交运设备服务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7.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亿元,同比增长206.19%,交运设备服务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18.84%。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