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4月25日讯 4月24日,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在总结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聚焦七大市场焦点,包括注册制暂不规定、加强监管、规范上市公司收购、强化信息披露、突出投资者保护、完善证券交易规则、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内容。
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介绍,目前注册制改革相关准备工作仍在进行,具体改革举措尚未出台。据此,对现行证券法第二章“证券发行”的规定,暂不作修改,待实施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的有关措施出台后,根据实施情况,在下次审议时再对作统筹考虑。同时,为了做好修订草案与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的衔接,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务院应当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授权逐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此外,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原则规定,将证券交易场所划分为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三个层次;考虑到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目前的发展情况,在证券法中对其只作原则性规定,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