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今日共同发文,规定只要在顺德销售的商品住房价格一经备案,60日内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报。两局同时重申,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房价格以及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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