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多家券商处获悉,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监高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期间的违规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并及时督促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多家券商处获悉,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监高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期间的违规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并及时督促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记者致电多家挂牌公司董秘,他们均表示已经收到了该通知,目前正在积极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主办券商。
一家南方地区的大型券商督导人员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监管层要求券商对多项业务进行自查自纠,而本次则专门针对挂牌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违规处罚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四类违规处罚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多家券商获悉,日前接到全国股转公司通知,通知要求核查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5月1日以来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受到刑事处罚等四类情形。
记者了解到,存在上述情形的挂牌公司需要将处罚和调查的相关情况报送给主办券商,而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挂牌公司也要向主办券商提交承诺函。记者致电多家挂牌公司董秘,他们均表示已经收到了该通知,目前正在积极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主办券商。
值得一提的是,股转要求主办券商通过多种渠道对挂牌公司相关处罚信息进行检索核查,并核实相关重大信息是否已经及时披露。如果公司存在上述重大事项却未披露的,券商应及时督促挂牌公司补充披露。此外,虽然此次核查时间段为2016年5月1日至今,但如果发现有在此之前的违规处罚信息或其他重大事项未披露,应特别注明并报告。而挂牌公司原董监高受到处罚但已离任的,也需要备注标明。
一家南方地区的大型券商督导人员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每年都有专项核查,前段时间券商还在做自查自纠工作,但主要是与推荐挂牌、股票发行等内容有关,而这一次是专门针对挂牌公司及股东高管违规处罚情况进行专门核查。该督导人员表示,挂牌公司受到证监会和股转系统监管或处罚,作为重大事项一般都会进行信息披露,而且在监管层有备案,比较容易掌握。至于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刑事处罚的,主办券商则需要进一步核查。
涉及“冲层”、“保层”红线
截至4月17日,新三板共有11079家挂牌公司,如此庞大的市场体量下,违规甚至违法现象偶有发生。就在日前,御心堂(870748,OC)多名管理人员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实控人被公安部门控制,主办券商连发三次风险提示。公告显示,主办券商此前多次与公司联系调查未果,最终从公司的其他股东和实控人代理律师处了解到具体情况。
记者注意到,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近一年内是否违规受到处罚并非小事,将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创新层资格。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拟进入创新层或维持创新层资格的公司,最近12个月不能存在以下情形:一是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交易违规等行为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合计3次以上的,或者被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采取了纪律处分措施;二是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交易违规等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三是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