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充分反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追求,中宣部宣教局、中央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联合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
一、征集剧本
1.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反映积极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文体题材不限。
2.参评剧本必须是原创作品,未在任何媒体和刊物发表。可根据小说、故事、新闻等改编,改编作品需先与原作者达成共识,并提供书面证明。
3.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征集主题微电影
1.微电影作品
微电影作品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类别。
(1)作品内容范围
剧情微电影(微视频)、纪实微电影、动漫微电影,专题片和纪录片等多种题材。
(2)作品格式要求
视频格式:MP4格式,画面质量要求为1080P。
音频标准:电平小于等于-6dB,瞬间不超过0dB。
字幕标准:有完整的唱词,且中文唱词须为简体字;唱词位置不得超出画面之外;需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2. 单项
分为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五个类别。
三、报送时间
申报参评的剧本作品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时间以作品寄出邮戳为准。
申报参评的微电影作品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送,时间以作品寄出邮戳为准。
四、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登录活动官网新影网(网址:http://www.cndfilm.com),下载并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向活动办公室发送填写好的电子版《参评作品登记表》(邮箱:shzyhxjzgwdy@163.com),同时寄送纸质版《参评作品登记表》、作品(U盘形式)及其它有关材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67号,中央新影集团微电影发展中心341办公室,邮编:100088;联系电话:010-82077438、82077477。
五、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他人版权参加征集展示活动。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办公室为报名受理单位。各单位在推荐评选时不得向参评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
3.评选过程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4.本方案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