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国民用航空工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旨在加强我国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管理。
中国证券网讯 4月12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国民用航空工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旨在加强我国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管理。
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6日,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中国航空研究院是年鉴编制的业务责任单位。
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是民用航空工业统计的业务责任单位。
各有关省(市)航空工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负责审核和报送本地区民用航空工业年度统计数据和年度发展情况素材。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各集团公司)负责审核和报送本集团公司民用航空工业的统计数据和年度发展情况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