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火了,而且火得一塌糊涂,看起来像个意外事件。但事实上,《人民的名义》火得一点也不偶然,反而火得像一种必然。它来得正是时候,并且树立了一个引领影视市场和影视创作的标杆。
每经编辑 付克友
每经评论员 傅克友
每经影视编辑 杜蔚
《人民的名义》火了,而且火得一塌糊涂,看起来像个意外事件。至少筹拍时几十家跑路的投资方,没有料到这个结果,所以现在只能追悔莫及。
但事实上,《人民的名义》火得一点也不偶然,反而火得像一种必然。或者说,这部电视剧就是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方,发生的一起正确的事件。
因为这是一个反腐风暴经久不息、大小“老虎”纷纷落马的时代,也是一个影视产业需要回归市场规律和创作逻辑的时代。时代需要《人民的名义》,人民需要《人民的名义》。它来得正是时候,并且树立了一个引领影视市场和影视创作的标杆。
“《人民的名义》更可贵的地方在于主创对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生活的感知,对发展脉搏的把握,对时代重大问题的回答”,这是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毛羽在朋友圈的感慨。
不得不承认,《人民的名义》之所以火爆,很大程度上在于它作为反腐剧的稀缺性和先锋性。所谓稀缺性,正如它的宣传所说,是“十三年来第一部被解封的反腐剧”;所谓先锋性,即所谓“直面当代中国官场大面积坍塌的腐败现象”,“直接捅到副国级”,这高度在影视作品中前所未见。
为什么说时代需要《人民的名义》?因为影视产业存在的意义,不仅在于经济功能,还在于一定的社会功能。比如,反腐剧可以弘扬正气、凝聚人心、传导价值等。
没有反腐剧的影视产业是不完整的,影视产业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也是不完整的。而且,现实中的反腐运动越是坚决和深入,这样的影视产业及其社会功能,也就越是残缺和不完整。
正如编剧周梅森所说,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反腐世界瞩目,一部反映它的像样作品都没有,真是说不过去,“深感惭愧”。如果说中国反腐“显示了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那么反腐影视作品无疑也应该显示这样的决心和勇气。
《人民的名义》之所以能写到“副国级”,影视主管机关和审查机构之所以放大尺度,说到底不过是时代的反映。它回应了市场需求,更承载起影视作品的社会功能,由此也才有了火爆的理由。
而人民之所以需要《人民的名义》,不仅在于人民需要看反映时代要求和社会现实的反腐剧,还在于人民要看体现市场规律和创作逻辑的反腐剧。
反腐剧作为一种类型剧,终归还是一种影视产品,因此也必须遵循影视行业的市场规律和影视作品的创作逻辑。以往的很多主旋律作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远离现实和生活,二是表演生硬和浮夸,当然难以俘获观众芳心。
毕竟,观众看影视作品,首先要休闲娱乐,要身心愉悦。影视产品离开了娱乐功能,也就谈不上其他社会功能。
就此而言,《人民的名义》为主旋律作品树立了一个具有示范效应的标杆。首先,它最大的特点即在于真实,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它的真实,包括对贪腐现状的揭示和贪官形象的刻画,比如,一开场那个吃着炸酱面、自称“农民儿子”的小官巨贪;还包括官场的政治生态和官员之间的行为法则,比如,检察长坚持要向分管书记汇报,以至于放跑了贪腐副市长;更包括大时代下的种种遭遇和社会问题,比如,强拆事件中的抗争等。三条主线涵盖了从高层官员到普通百姓,三教九流,各色人等,如同一幅当代社会的《清明上河图》,还原了一个真实的反腐生态。
而真实的力量最为强大,也最能直抵人心。
《人民的名义》的标杆价值,其次在于人物的形象是丰富饱满的,演员的表演是炉火纯青的。剧中无论是反面贪官,还是正面人物,都显得有血有肉,真实可信。侯勇表演的巨贪处长就不说了,吴刚表演的李达康书记,也因此圈粉无数,获得很多年轻观众喜爱。
40余名老戏骨的同台飙戏,告诉我们什么才叫影视作品的市场规律和创作逻辑——只要剧本好、表演好,观众就会买账。
当下的影视市场,有两种不好的倾向,一方面,追捧一些热点题材,比如玄幻和虚假历史题材,脱离现实,远离生活,以为这才叫市场规律;另一方面,追捧明星IP和小鲜肉,动不动就几千万片酬,把小鲜肉当作票房保障,以为这才叫创作逻辑。这些现象可以看成是影视市场的“泡沫经济”。
就此而言,所有演员总片酬加起来只有4800万元、不够一个当红偶像演员片酬的《人民的名义》,不仅为主旋律作品树立了一个标杆,也为其他影视作品树立了一个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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