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楼市调控升级!非本市居民购房需5年个税或社保】珠海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加强本市范围内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房)限购、限售政策。规定如下: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户型住房,全部纳入限购范围。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住房。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3年之后方可以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必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居民家庭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购买,下同)的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转让)。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调整: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或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继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珠海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