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中山市政府网站发布通知:自2017年3月26日起,新建商品住房在销售前,应先到市发改局办理销售价格备案;对于3月26日前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在办理商品房产权权属登记时无需办理销售价格备案。通知明确要求,新房售价高于备案价15%不予网签。
【中山楼市调控升级!新房售价高于备案价15%不予网签】4月2日,中山市政府网站发布通知:自2017年3月26日起,新建商品住房在销售前,应先到市发改局办理销售价格备案;对于3月26日前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在办理商品房产权权属登记时无需办理销售价格备案。通知明确要求,新房售价高于备案价15%不予网签。(中山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