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近日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区域污染排放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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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30日从环保部了解到,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近日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区域污染排放负荷。
为精准进行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环保部利用卫星遥感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在北京、天津两个以及河北、山东、山西、河南四省的26个城市内确定了280个污染物高排放区。环保部大气司司长刘炳江此前表示,针对这些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将重点检查限产停产企业、施工工地落实情况;污染企业、燃煤供热锅炉达标排放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情况。
根据《方案》,今年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力度,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产业结构调整要取得实质性进展。“2+26”城市要提前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其中廊坊市和保定市是重中之重。今年10月底前要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
同时,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9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此外,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方案》要求“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环保部要求强化考核机制。建立月调度、季考核机制,每月调度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量化各项任务进度和完成比例,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定期上报国务院。
针对空气污染现象频发的冬季时期,《方案》提出,北方地区将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将“2+26”城市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首批实施范围。北京、天津、廊坊、保定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小燃煤锅炉“清零”工作。
在此基础上,“2+26”城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同时,要求各地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制定企业错峰生产计划,依法合规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
针对机动车排放问题,今年12月底前,“2+26”城市均要安装相关遥感监测设备,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其中,北京市进京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加快推进京津冀地区电子标识试点,加快遥感监测设备国家、省、市三级联网,12月底前完成。
一位业内分析人士告诉记者,打好蓝天保卫战,此后必须进行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多路径、多手段、多层次的协同机制。应破除传统依靠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的治理方式,进行区域协同。建议今后可瞄准重点地区精准推进区域协同治理,严格空间管制,综合运用财政生态补偿等手段,优化产业布局。针对重点地区可采取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做好污染源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单位国土面积的污染物排放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