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伴随人们追思逝去的亲人,墓地购置又迎来新一波的关注。就在今日,一则原本是月初的旧闻被热炒起来——苏州对墓地也限购了!联想到近一段时间房地产限购政策出台一波又一波,人们在这个清明时节必将高度关注墓地购置问题。
清明节将至,伴随人们追思逝去的亲人,墓地购置又迎来新一波的关注。就在今日,一则原本是月初的旧闻被热炒起来——苏州对墓地也限购了!联想到近一段时间房地产限购政策出台一波又一波,人们在这个清明时节必将高度关注墓地购置问题。
这条墓地限购的消息是中国江苏网在3月3日报道的,3月2日,苏州召开清明节工作会议,要求各殡葬服务单位将依法依规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严禁经营性公墓跨苏州市区域外销售。根据规定,新建墓穴,单穴不超0.7平方米,双穴不超1平方米。禁止为尚未死亡人员购置墓穴,为死者的健在配偶留作合葬的寿穴及罹患重病且医院已出具《病危通知书》的除外。高龄人员因故确需购买墓穴的,由公墓所在单位报经属地民政部门批准。
中国江苏网报道全文如下:
记者从昨天(3月2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清明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各殡葬服务单位将依法依规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严禁经营性公墓跨苏州市区域外销售,将有限资源更好服务于本市群众。
根据规定,新建墓穴,单穴不超0.7平方米,双穴不超1平方米。禁止为尚未死亡人员购置墓穴,为死者的健在配偶留作合葬的寿穴及罹患重病且医院已出具《病危通知书》的除外。高龄人员因故确需购买墓穴的,由公墓所在单位报经属地民政部门批准。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表示,要严格执行殡葬政策和相关规定,大力推进绿色节地生态安葬。经营性公墓不得跨区域推销墓穴,对外市户籍人员确需在苏州公墓安葬的,要报经公墓所在地民政部门同意。严禁将公益性公墓、关停公墓对外销售,对于经营性公墓违规跨区域销售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整改,所需费用由经营者承担。公益性公墓、关停公墓擅自对外销售墓穴的,由属地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经营性公墓30个,另有一些公益性公墓和停办公墓。今后,民政、监察、规划、国土、农委、物价等部门将共同参与公墓的管理和私埋乱葬整治,对未严格履行殡葬管理和公墓监管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报请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