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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开伟:A股掀现金分红潮对市场是积极因素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3-30 00:26

    莫开伟

    今年以来,由于监管层严格监管“高送转”,A股上市公司中实打实的现金分红越来越多,已涌现出一波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潮流。

    据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截至3月28日,A股3161家上市公司中,有981家公布年报,713家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公布了分红预案,占已公布年报上市公司的72.68%,A股上市公司累计分红已超4.82万亿元。

    其中,海南瑞泽、雪莱特、粤泰股份、埃斯顿、美盛文化、合众思壮、常宝股份等十多家上市公司整体分红比例超过50%;尤其两市第二高价股吉比特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元(含税),是目前每股分红较高的上市公司。

    最引发社会各界关注的是A股市场涌现的分红“土豪”——如中国神华日前披露的2016年年报,显示上市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831.27亿元,同比增3.4%;实现净利润227.12亿元,同比增40.7%。在利润分配方面,中国神华拟10派4.60元,共计90.49亿元;派发特别股息现金2.51元/股,共计499.23亿元。中国神华此次累计派发590.72亿元,所发红包为净利润的2.6倍。这可谓现金分红的“大手笔”,也是不可多见的慷慨之举。

    对中国神华这种“掏家底”的分红方式,业界及不少专家学者多有异议,有认为是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即所谓“大股东吃肉、小股东闻香”;也有认为这种分红方式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甚至会损伤公司经营元气等,不一而足。

    但在笔者看来,A股上市公司掀起现金分红潮是一种好征兆;不仅要提倡,且更要鼓励,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积极性。

    一方面,现金分红应是体现A股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实力及能否给投资者带来“真金白银”的重要标志之一。只有能持续不断地给广大股民分红的上市公司,才表明其具有较强的适应市场经营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这样的公司才有生存发展的价值。否则,假如A股上市公司都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不仅难以区别上市公司的优劣,也无法实现优胜劣汰,难以优化A股市场生态。

    显然,只有把现金分红作为考核上市公司的一条硬杠杆,对不能分红或只能搞虚拟的“高送转”假把式分红的上市公司进行惩戒,才能真正推动上市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把其生存发展的命运与投资者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让广大投资者当好上市公司优劣的公正“裁判员”。

    另一方面,现金分红是引导资本市场形成价值投资理念及刺破股市泡沫的重要推动力量。

    A股市场投机炒作成分历来比较浓厚,以至于股市估值偏离真实价值,极大地放大了股市的泡沫。更有甚者,不少靠讲故事、编神话的“垃圾股”价格被炒得很高,到头来让投资者为其“接盘”买单,让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损失。

    只有让分红成为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并获得收入的主要途径时,投资者才会保持理性投资态度,真正培育股市价值发现功能和投资功能,投资者才不会盲目“追涨杀跌”,股市也才不会成为“绞肉机”,广大中小散户也就不会成为机构大户的“盘中餐”。

    只有这样,中国资本市场才能始终运行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才不会轻易爆发股灾。

    再一方面,现金分红可抑制一些上市公司盲目投资、乱投资的冲动,让其努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尤其不断加大现金分红力度,也可使股市投资者获得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提高股市投资者财产性收入,让投资者不断提高参与股市投资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繁荣。此外,对上市公司热衷“高送转”将起到有效遏制作用,使一些不良公司借“高送转”暗地向大股东输送利益、抑或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违规行为无法得逞。

    当然,对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部门也要在制度层面上进一步完善,比如规定现金分红占盈利的比例,确保不影响公司现金流和正常经营;尤其要防止不顾公司发展实力“涸泽而渔”的分红方式,或借分红之名向大股东暗地输送利益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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