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广东发改委发布了一份《广东省配电网业务放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适用于非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网。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欧阳凯
每经记者 欧阳凯 每经编辑 张海妮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广东发改委发布了一份《广东省配电网业务放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适用于非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长期以来,配电业务只能由电网公司投资运营,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随后的12月,105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名单公布。作为全国首份配电网业务放开实施细则,广东进一步明确了配电网的项目管理和运营,各地级以上政府授权部门可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提交广东省发改委审核同意后开展,对于此前业内讨论的社会资本参与的配电网运营模式,则未作硬性要求。
项目业主可只拥有收益权
对于配电网业务的业主资质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级以上政府应会同本级发展改革部门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公平、公开、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供电范围并签订协议。
事实上,增量配电网放开对于盘活社会资本,缓解当前配电网投资不足,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积极意义,但社会资本进驻能否保障用户可靠用电、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方面则尚存疑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手段竞争成为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业主,根据投资、建设和运营环节可划分为三种模式:一、只参与投资;二、既参与投资,也参与建设;三、投资、建设、运营均参与。
一位不愿具名的电力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前两种模式中,配电网的运营权都是移交给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安全责任界限清晰,社会资本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无需承担运营安全风险。
“第三种模式中,社会资本除投资建设外,还自主承担运营职责及相关保底安全供应服务职能,对于缺乏经验的社会资本来说有一定风险,虽然可以丰富收益来源,但也需要承担安全供电等职责。”上述行业人士补充说道。
记者采访的多位行业从业人士和专家均认为,配电网运营业务专业性较强,挑战性大,社会资本短期内恐难以承担,系统安全稳定难以得到保证。此外,对企业规模也有一定要求,成本也较高,相比较之下,前两种模式更适合。
意见稿中也提出,项目业主可以只拥有投资收益权,配电网运营权可委托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自主签订委托协议。
将有更多市场主体参与试点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广东的征求意见稿里提到的申请材料、流程和运营(盈利)模式均给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方向,尤其是对运营模式未作硬性规定,也未设置一定的门槛,从细则可看出,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增量配网试点出现,在试点范围进一步放开以后,也将有更多的市场主体可参与到试点业务中。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表示,增量配电需由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统一规划,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增量配电网建设完成后,项目业主既可自主运营,也可只拥有投资收益权,将运营权委托给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
此外,对于发电企业能不能建专线向用户供电,征求意见稿指出,除鼓励发展以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及促进能源梯级利用为目的的局域网、微电网外,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也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
不过,目前上述细则为征求意见稿,并不是最终发布的文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共有四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其中广州一个,为广州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珠海一个,为珠海市金湾区金湾东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深圳两个,分别为前海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和国际低碳城分布式能源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今年3月14日,南方电网对外发布“2017年珠海供电局市场营销部金湾东增量配网试点运营方案策划项目”招标公告,最高限价44.52万元。
南方电网方面表示,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通知,包括珠海项目在内的105个项目为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将通过本项目研究,确定珠海供电在该试点项目中的定位、投资策略,运营和盈利模式等。
有分析指出,珠海供电局或将借此寻求一个最佳的方案来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开发其配电网业务。有售电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工业园区配网范围清晰,社会资本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进入更容易,此外,工业园区的电力负荷大,更有可能产生效益,也更能体现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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