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分众传媒公告称,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限售股解禁后股东频繁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情况进行自查。
分众传媒称,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以下为公告原文: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 】第130 号),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公司进行了自查,现将问询情况回复并公告如下:
2016年12月26日,你公司披露《部分限售股份流通上市提示性公告》,30.36亿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占你公司总股本的34.75%。自2017年年初至今,你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下跌幅度超过20% 。近日,媒体报道,在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你公司股东频繁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自查:
1、你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答复: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你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答复:经自查,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目前不存在也无预期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期间是否买卖公司股票;
答复: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没有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近期公共媒体是否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近期你公司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接受媒体采访等具体情况;
答复:经自查,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也未接受投资者的现场调研。
近期,公司收到了《每日经济新闻》的采访稿,并以书面形式回复了上述采访稿,采访稿中提及的问题及回复内容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近 期未接受其他媒体采访。
5、请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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