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决定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介绍,上述省份如果全部降费,预计将再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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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姚祥云
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决定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3月24日,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在对有关问题进行解读时说,全国共有22个省份符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本条件。上述省份如果全部降费,预计将再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34亿元。
同时,该负责人称,此次降低费率政策到期后,国务院将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业形势、基金运行情况等多种因素,在科学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再作出决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也是继2015年、2016年之后,第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对于降低企业成本具有积极意义。
企业将再降成本234亿元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介绍,国务院这次决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全国共有22个省份符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本条件。上述省份如果全部降费,预计将再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34亿元。
实际上,近年来,李克强总理多次批示,强调指出,适当减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当前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要继续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下决心降低企业负担,放水养鱼,为稳增长、促就业提供支撑。
据了解,2015年3月和10月,国务院先后决定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保险的费率。2016年4月,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
该负责人称,截至2016年底,为企业降低成本约1350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减收约2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减收约90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减收约150亿元、生育保险基金减收约100亿元,有效地降低了企业成本,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该负责人说,据测算,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后,一些统筹地区将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但可以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和省级调剂金解决,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和按时足额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降费之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没有出现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降低、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情况。
人社部回应为何未降其他保险费率
截至2016年底,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235亿元,累计结余较多,可支付月数较长。
为此,上述负责人称,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对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反复测算。目前,失业保险还具备一定降费空间。失业保险两次降低费率后,虽然征缴收入大幅下降,但基金运行总体较为平稳,可以考虑再次降低费率。
对于此次失业保险降费政策,该负责人解释,国务院决定,降费政策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与2016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保持一致,有利于统筹推进。同时也统筹考虑了降低企业成本、服务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失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特别是未来需要应对的失业风险,因此是阶段性的,期限不宜过长。
同时,该负责人强调,此次降低费率政策到期后,国务院将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业形势、基金运行情况等多种因素,在科学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再作出决定。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失业保险基金相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而言,属于基金规模较小的险种,降低养老、医疗保险的费率对于降低企业成本的影响会更大。
那么,此次降费为什么只涉及失业保险呢,养老、医疗保险是否有降费的空间呢?
该负责人称,目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但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日益加剧,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同时,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已降至较低水平。经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进行反复测算,综合考虑,决定此次仅对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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