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认房又认贷】3月20日晚间,广州公积金中心发布了新政,规定无住房、贷款结清,首付也要4成。虽然是3月20日发布的,但却是按照3月17日之前完成网签和购房的执行政策。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