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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再“亮剑” 银行邮储无“幸免”

    证券时报 2017-03-15 09:53

    保监会消保局针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的“亮剑行动”,今年检查重点依然是电销、网销业务,但检查对象将延伸至银行、邮储等兼业代理机构和第三方平台。

    又到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证券时报记者从业内获悉,保监会消保局近日向各保险公司发送了《关于报送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的通知》。

    一位保险公司业内人士透露,针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今年检查重点依然是电销、网销业务,但检查对象将延伸至银行、邮储等兼业代理机构和第三方平台。

    保监会消保局通知显示,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已下发。按照会议要求,各公司应及时将会议精神向董事会、管理层汇报,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于3月15日下班前将学习贯彻情况报至保监会消保局。

    梁涛在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3·15”期间,保监会将继续组织全行业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者教育系列活动。

    梁涛表示,高质量完成好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任务,开展“亮剑”行动,是践行“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的重要举措,自2015年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保监会将根据“亮剑行动”检查结果,分两批向社会公布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据悉,3月15日,来自上海20家产寿险公司的保险专家将举行保险进社区体验活动,免费提供一系列关于保险产品、条款、理赔等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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