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硅宝科技(300019,SZ)“罢免董事长”事件,如今看起来即将落幕。3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当事人王跃林,在法院的调解下,最终放弃了案件的诉讼请求,同时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也暂时不得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王跃林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的结果就是“平稳过渡”的方式,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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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硅宝科技(300019,SZ)“罢免董事长”事件,如今看起来即将落幕。3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当事人王跃林,在法院的调解下,最终放弃了案件的诉讼请求,同时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也暂时不得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王跃林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的结果就是“平稳过渡”的方式,可以接受,
王跃林放弃诉讼
2016年11月下旬,硅宝科技曾收到多名股东“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要求罢免现董事长王跃林的董事职务。提请人包括硅宝科技二股东郭弟民,以及股东蔡显中、王有华、王有治,其中王有治为上市公司副董事长。
“罢免董事长”提案最终获得董事会通过,作为当事人的王跃林自然难以信服,故在硅宝科技2016年12月3日公告中可以看到,公司2016年12月2日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王跃林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公司作出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016年12月22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硅宝科技也做了积极应诉,但法院未进行当庭宣判。
从2017年2月18日的公告来看,硅宝科技应在2017年3月10日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理由所依据的有关证据。在3月4日,硅宝科技再度发布公告称,“日前,公司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调解双方为原告王跃林、被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届满(2017年5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前,不得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2、王跃林放弃本案的诉讼请求。”
最终,硅宝科技收到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内容显示“准许原告王跃林撤诉”。
诉讼对公司经营无影响
硅宝科技董事郭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一结果是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的,双方还是以和为贵,虽然王跃林目前仍保持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但还有2个月就到了换届时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同时致电了王跃林本人,王跃林对记者表示,目前的结果就是“平稳过渡”的方式,可以接受,此时就“到此为止”,至于其手中的股票今后是否还会减持,王跃林表示不方便评论,后续要看情况而定。
对于调解的结果,硅宝科技公告显示,在法院主持下,双方通过协商方式妥善解决了本次董事会决议纠纷,公司与王跃林就本次董事会决议纠纷一案终止。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不影响,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硅宝科技“罢免董事长”一事的焦点之一,正是王跃林手中曾持有的一个产业基金的份额,因为该基金的投资行为曾遭到王有治等股东的质疑。
而据2月18日的公司公告,硅宝科技已经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王跃林提交的《关于所持基金份额转让完成的通知》:“因其投资的湖北兴发高投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发基金)参投了湖北硅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科科技),而可能导致硅科科技业务与硅宝科技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与公司间产生不必要的误会,王跃林先生已将其在兴发基金的份额进行了转让,并于2017年2月14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至此,王跃林先生不再持有兴发基金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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