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一份名为《关于重视新型城镇化中大拆大建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指出,据测算,我国拆除建筑中,90%属于不合理拆除,被拆建筑平均寿命仅有30年。提案建议更新城镇建设理念,“只要环境舒适宜居、路行得通、水排得出、市民安居乐业,这样的城镇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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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张雯
城镇化进程中的“大拆大建”现象引发全国政协委员注意。
九三学社一份名为《关于重视新型城镇化中大拆大建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指出,据测算,我国拆除建筑中,90%属于不合理拆除,被拆建筑平均寿命仅有30年,“十二五”期间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浪费4600亿元、新增10%的碳排放、产生10多亿吨的建筑垃圾。
对于“大拆大建”问题,提案举出了多个案例,如某市一年内有11000多个施工工地,每平方公里投资近亿元;一些地方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把拆迁开发作为加快城市建设的唯一法宝;某市在近十年间将80%的临街商业和办公用房拆除,投资上千万元建成仅10年的建筑也未能幸免……
提案建议更新城镇建设理念,“只要环境舒适宜居、路行得通、水排得出、市民安居乐业,这样的城镇就不错”。
城镇化现大拆大建乱象
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生态城市建设发展报告(2016)》,从1978年开始,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数量从1978年的193个,增加到现在的653个,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从98个增加到了288个。
目前,我国80%以上的经济总量产生于城市,5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86%的消费在城市。
而在城镇化提速的背后,“大拆大建”成为乱象高频词。
据《财经》报道,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中国“九五”和“十五”期间,提出不失时机加快城镇化发展,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城市和开发区的急剧扩张与大片良田的泯没,引发严重的环境资源破坏,土地的城镇化超速于人口的城镇化。在城镇化进程中存在认识误区:城镇越大越好,宽阔笔直的马路、鳞次栉比的高楼和整齐的绿化带,不断上涨的房价。城镇化就是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的叠加。
九三学社提案举例指出,某地建设“雨污分流”工程,带来了交通受阻、环境污染、生活不便,引发群众不解、质疑甚至反感,8个月内收到群众投诉1.6万件;为应对各种城市创建评比,许多地方政府不惜代价,拆古建新,拓宽马路,拆除大片民房搞绿化,做足表面文章,换来一纸荣誉。
“大拆大建,往往表现为公益性用地用于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借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之口,强征承包地,或者是圈占大片良田建设‘工业园区’。往深处看,这实际上是城市治理中法治思维的缺位带来的,老百姓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都没有法定化,”上海申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耿帅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法治思维和程序法定化的缺位,很容易造成牺牲少数人的利益而追求城市建设的利益最大化。”
政协委员呼吁更新城镇建设理念
针对“大拆大建”乱象,提案提出了四点建议:进一步明确有关法律法规、更新城镇建设理念、严格按照规划搞建设、对城市建设和创建活动予以监管。
针对城市治理中“大拆大建”所暴露出的“法治缺位”现象,提案建议,应明确拆迁主要是为了道路交通、河道疏浚、医院学校等民生工程,旧城改造仅限于年久失修的破旧危房和棚户区,涉及房地产开发、景观工程等商业项目应少拆慎拆;拆迁项目立项应自下而上征求群众意见,并经市民代表和专家论证;项目审批前应报请地方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和公示;项目审批后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建立项目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迅速制止和纠正仍在蔓延的盲目拆迁之风,应由监察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城乡拆迁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治理,针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建章立制;对名目繁多的城市创建活动进行梳理和清理,切实为地方减轻负担。
事实上,转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城镇化建设”定式思维,认识到“贪大求洋”的危害,更为重要。
提案指出,“城乡建设应因地制宜、扬长避短、量力而行,既不贪大求洋,又要建出特色。在借鉴国外城镇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多种途径,组织地方领导围绕城镇建设进行专题培训、研讨,以拓宽思路,更新理念。要认识到,只要环境舒适宜居、路行得通、水排得出、市民安居乐业,这样的城镇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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