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长赋:
说到使用权问题,既然设定使用权,而且流入土地搞生产经营要有这个权利,当然要保护,要使它的使用权的权能也得到实现。我举一个例子,比如,我们正在进行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试点,流入土地了,生产要用贷款,使用权也可以抵押,目前做的一般都是抵押它预期收益,还有其他方面的探索。比如,我们对流入土地的规模生产者的保险方面的补助试点等等,这都是他的使用权的体现。因为我们政策方向也是支持土地的规模经营。
当然要说明一点,就是使用权的实现不能侵害承包权和所有权。怎么保证?就是合同约定,就是承包农户和流入方有合同,这个合同要在农业部门进行鉴证,双方权益都要得到保障。一方面,引导合理的土地流转费,保障农户的权益;另外一个方面,也保障流入方的权益,这样的话,大家就有一个明确的生产经营预期,有利于土地流转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