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日表示,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绿色公司债券、绿色产业项目做了说明,强调募集资金必须投向绿色产业项目,严禁套用乱用资金,鼓励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市场机构投资绿色债券,交易所要发布绿色公司债券指数,扩大绿色债券市场影响力,鼓励投资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满足投资者需要。同时,对发行人应该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了规定。
上一篇
政策预期+年报行情 新三板进入布局期
下一篇
证监会:对五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全链路自主可控:上汽通用五菱以“双国家级”底座树立智造中国样本
公募基金上半年经营数据陆续出炉;陈鹏扬、周蔚文最新动态曝光
光互连点燃业绩爆点 曦智科技上半年收入激增284% NPO有望推升盈利中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