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17-03-02 18:31

    中国网记者:

    我们关心一个问题,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时强调,说要维护世贸组织的规则,支持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性的多边贸易体制,构建开放型的世界经济。但是我们注意到,西方部分国家一直没有结束“替代国”的做法。对此,我们国家应该怎么做?政协委员有一些什么样的看法?谢谢。

    王国庆:

    中国《左传》当中有这么一句话,“信,国之宝也。”古罗马著名的法学家西塞罗曾经说过,“没有诚信,何来尊严。”古今中外,诚信是人类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条约义务必须遵守,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该在2016年12月11日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如期终止“替代国”的做法是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任何国家都不能成为遵守国际条约义务的“逃兵”,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制的权威,应该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

    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已经明确表示,中方对世贸组织绝大多数成员承诺弃用“替代国”做法、如期履行“议定书”第15条义务表示赞赏,同时也对少数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含糊其词、企图逃避责任的做法表示不满。

    我们政协委员完全支持我国有关部门为捍卫我们国家利益,在世贸组织框架下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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