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星:
在这个过程中,第一阶段就是要打好基础,包括制度基础、机制基础、人才基础,包括风险管理的基础。第二是实施阶段,实施阶段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刚才讲的商业银行法仍然限制银行直接投资工商企业的股权,实行股权投资就要采取一种新的方式,要设立专门投资于科技企业的股权管理投资公司,来进行专业的管理,并与银行的信贷部门进行对接。现在进入第二阶段,我们选了五个地区进行试点,包括上海、北京、天津、西安和武汉,同时选了十家银行参与这个试点。一方面准备设立机构,同时在准备与未来可能进行股权投资的科技企业进行商谈、建立项目库,一旦子公司得到国务院批准,就可以进入快的轨道。但是现在也有一些银行利用原有的投资子公司开始做,包括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现在也已经初步有了一些进展,我估计下一步这些基础具备以后,新的公司成立以后,整个节奏会加快。我们在这个过程中要尽可能不断总结经验,尽可能找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使得中国银行业对科技企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给予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