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资本市场违法主体的操纵手法不断翻新,意图逃避监管、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高压监管和法网密织之下,任何市场操纵行为终难逃脱法律法规的严厉制裁。
每经编辑 许自然
近日,有权威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了多宗2016年证监会依法处罚的操纵市场案件,包括查处过程、调查细节等鲜活内容。
通过与近年来多宗资本市场上颇具影响力的操纵市场案件对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6年以来,违法主体操纵手法多样化的趋势越发明显,另一大趋势则是公安部门的大力介入,极大地震慑了操纵市场的违法主体。
证监会联合公安部严打市场操纵
2016年11月2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稽查部门决定于近日部署开展“打击市场操纵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将16起涉嫌市场操纵案件纳入此次专项打击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邓舸表示,在此次专项打击行动期间,证监会将严格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并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如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办,根据案件查处情况陆续通报此次专项打击行动工作进展及有关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2016年11月28日,证监会和公安部在深圳联合举办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执法培训班,针对证券市场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迅速反应,已正式确定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等五个证券犯罪办案基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操纵市场案件中,均有证监会与公安部门之间密切的合作。以原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操纵市场案中,随着案件事实的逐步清晰,证监会调查组迅速启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主要涉案对象实施了边控手段,防止相关人员脱逃,实现了及时办理、快速移送。
在“1001项奇葩议案”中,参与调查的稽查执法人员也曾告诉媒体人士。“稽查人员到鲜言的‘大本营’湖北荆门汉通总部取证,保安说不让进就不让进。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终于进到办公室。”
新手法操纵案件逐步增多
权威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说:“操纵市场案件近年来呈现多个趋势特点,首先是涉及新领域、新类型、新手法案件增多;其次是操纵手法多样化,违法人员采用虚假申报、尾市拉抬、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多种违法手段进行市场操纵等。”
记者注意到,在任良成操纵市场案中,主要是利用大宗交易跨平台操纵。值得注意的是,任良成之前曾在大宗交易当日尾市拉抬股价被查处,此次又变化手法,改用大额申报、高价申报等手段在盘中拉抬股价。
在中鑫富盈、吴峻乐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案中,当事人利用伞形信托隐居幕后。此案涉及的几十个信托账户大部分属于伞形信托子账户,证券公司留存的只是信托公司这一层面的资料,比如账户名称不显示子账户名称等,给调查账户实际控制关系增加了难度。
针对任良成操纵市场案,稽核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由于本案涉及账户数量众多,而且既有单一的连续交易操纵,又有大宗交易相关市场操纵,后期数据分析量大。针对1200多次大宗交易行为和340多只股票,调查组自创了指标分析模板,综合多项指标筛查交易异常股票,科学判断操纵期间,根据多项微观指标明确操纵行为,提高了案件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权威人士透露,证监会将继续对各类市场操纵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打击操纵市场违法行为中发现的超比例持股、违规减持、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予以一并关注,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稽查,做到无死角监控、严厉打击,确保市场秩序健康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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