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试行办法已下发 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门槛50万元】有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已经收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草案)》,明确除区域性股权市场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均不得组织证券发行和转让活动;明确合格自然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得低于50万元。(21世纪经济报道)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试行办法已下发 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门槛50万元】有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已经收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草案)》,明确除区域性股权市场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均不得组织证券发行和转让活动;明确合格自然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得低于50万元。(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