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高乐股份(002348,SZ)公告称,公司近日与华特迪士尼(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士尼)签署《许可协议》 ,迪士尼许可公司在特定期限内在特定玩具类产品上使用相关迪士尼原型和商标,并授权公司在特定的渠道销售许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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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实习记者 林梦霞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宋思艰
美国华特兄弟依靠一只小老鼠创造的商业帝国版图已红遍全球。米奇(米老鼠)陪伴了很多人的成长。在这背后,是迪士尼运用多层次品牌营销手段的努力,除传统的电视电影业务外,迪士尼还通过其全球各大主题乐园及消费品衍生品以及名目繁多的商家冠名,练就了娴熟的品牌授权创收技巧。
最近,迪士尼又和一家A股上市公司进行了合作。
高乐股份获迪士尼商标授权
2月20日晚,高乐股份(002348,SZ)公告称,公司近日与华特迪士尼(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士尼)签署《许可协议》,迪士尼许可公司在特定期限内在特定玩具类产品上使用相关迪士尼原型和商标,并授权公司在特定的渠道销售许可产品。
据公开资料显示,高乐股份是一家电子电动塑胶玩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玩具行业的企业;是电动火车、线控仿真飞机、磁性学习写字板、机器人玩具出口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日(2月21日)下午以投资者身份致电高乐股份,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迪士尼签订的《许可协议》会促进公司玩具系列的开发和渠道的拓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和影响力。
一位同在玩具行业上市公司工作多年的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类似于高乐股份这样的品牌授权,对于迪士尼来讲,其实有很多的IP都是授权给了一些厂家达成合作。首先,迪士尼本身的品牌影响力是存在的,大品牌可以加强授权方的知名度,但公司本身的产品质量也很重要。如果公司自身产品就已经很好了,再加上大的品牌授权,(销售)效果就会格外的好。
平安证券的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缴文超曾在《迪士尼系列研究》研报中提到迪士尼的“利润乘数模式”。
研报指出,对于迪士尼这种拥有娱乐及影视品牌的媒体界航母,完美地运用了“利润乘数模式”,利用一个影视节目、形象等,重复地收获利润,让所有业务部门都获得利润,这才是迪士尼的核心竞争力。
迪士尼时代的IP经济
迪士尼旗下有5大业务板块,包括媒体网络、主题乐园及度假区、影视娱乐、消费品和互动媒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工商信息显示,迪士尼在中国境内成立于2004年12月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在消费品领域以及信息产业领域取得、利用和授权许可知识产权(包括商标和著作权)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著作权及商标代理(著作权集体管理除外);动漫形象设计与制作(动漫电影及电视节目制作除外)等。
记者梳理发现,迪士尼进入中国以来,已与多家上市公司签订“迪士尼原型和商标授权协议”。
2016年,漫步者(002351,SZ)全资子公司北京爱德发科技有限公司、姚记扑克(002605,SZ)、海伦钢琴(300329,SZ)等上市公司分别与迪士尼签署协议,迪士尼许可相关公司在特定期限内在特定乐器及相关配件类产品上使用迪士尼原型和商标,并授权公司在特定的渠道销售许可产品。
此外,哈尔斯(002615,SZ)、小天鹅 A(000418,SZ)、飞天诚信(300386,SZ)等多家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也于2015年先后同迪士尼签订品牌授权协议。
截至今日(2月21日)收盘,高乐股份盘中创今年股价新高7.97元,收盘价为7.78元,收涨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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