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证监会表示,将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融资渠道,使节能环保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同时积极支持私募投资基金参与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对此,私募人士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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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杨建 每经编辑 宋思艰
2月8日,证监会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502号《关于大力推进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证监会将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融资渠道,使节能环保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同时积极支持私募投资基金参与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并通过支持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向节能环保企业,促进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发展和成果转化。
对此,有私募人士指出,节能环保受政策面提携,相应概念股有望受市场热捧。
证监会:大力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2月8日,证监会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502号《关于大力推进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使节能环保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首先是证监会将多措并举,进一步促进私募基金更好支持初创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其次是积极推动债券市场改革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融资。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积极支持包括节能环保企业在内的绿色发行人利用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第三是支持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证监会将继续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行上市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鼓励节能环保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证监会表示,2014年5月,证监会修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适当降低了创业板首发财务准入指标,简化了发行条件,进一步加大了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了服务企业的覆盖面,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入包括节能环保产业在内的各类新兴产业。截至2016年6月,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的节能环保企业数量分别达70家和59家。
私募:节能环保迎来政策东风
实际上,雾霾已经成为去年社会反映最为集中的环境治理问题,不少地区将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绿色发展等作为重要议题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近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明确了“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并首次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要求全国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证监会称,节能环保项目多具有资金需求量大、回收周期长等特点,大多是轻资产、技术密集型的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有不少难度。而私募基金特别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资本力量。因此,证监会明确表示,将积极支持私募投资基金参与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并通过支持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向节能环保企业,促进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发展和成果转化。
对此,西藏琳琅投资王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证监会的表态可从两个方面进行解读:首先是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节能环保行业,而鼓励节能环保行业上市融资,则给了这些股权私募基金以退出的通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对节能环保行业的投资;其次,从二级市场来看,在监管层明确鼓励的条件下,行业的各大细分龙头公司将首先受益,节能环保概念股有望受到市场的热捧;
广东西域投资周水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节能环保产业具有政策导向性,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标准日渐提高,环保执法日趋严格,将催生环保相关行业迅速增长,环保概念股有望再度受到市场热捧。
中投证券研报则建议关注行业模式变化,把握PPP新模式下的投资机会,重点关注弹性最大的水务工程和垃圾处理领域。其次,从景气度角度来看,土壤修复行业空间在“十三五”由百亿级向千亿级蜕变,行业有望迎来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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